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加快社会的发展,宝坻新城政府决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对城中村实施搬迁。征地必将涉及到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这也是您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此次搬迁采用基本办法和优惠办法实施补偿。那么,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此次搬迁采用基本办法和优惠办法实施补偿。

一、置换住宅房屋、附着物的确认及补偿安置方式

房屋搬迁分为房屋置换、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被搬迁人可任选其一。

(一)被置换房屋的确认及置换标准。

1、被置换房屋的确认。

(1)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予以确认。

(2)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已灭失的,不予确认,但被置换人只有一所宅基地且该宅基地有其它附属房屋、被置换人在其附属房屋延续居住的,对原房屋确权面积给予确认。

(3)已履行宅基地审批手续、超过有效期限未建房的,原审批已失效,不予确认。

2、调换标准。

享受被置换的房屋,按其证载面积置换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以下同)置换楼房,即拆一还一,并结清差价。

3、附着物的确认及补偿。

附着物指被置换人用地范围内附属建筑物以外的地上物,以现场勘察、清点、登记确认为准,按有关部门规定价格给予补偿。

(二)货币补偿房屋的确认及补偿标准。

1、享受货币补偿房屋按房屋所有权证确认,但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已灭失的不予补偿。

2、货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金额=享受货币补偿房屋补偿金额 附着物补偿金额。

享受货币补偿房屋补偿金额:按照被确认房屋面积,每平米5500元价格予以补偿。

3、附着物的确认及补偿。

附着物指被搬迁人用地范围内附属建筑物以外的地上物,以现场勘察、清点、登记确认为准,按有关部门规定价格给予补偿。

二、置换非住宅房屋的确认及补偿

(一)非住宅房屋的确认。

非住宅房屋包括商业、商住、生产、办公、仓储等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性质给予确认,其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确认。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置换非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置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确定。

(三)被置换人与经营人为房屋租赁关系的,由被置换人自行解除租赁关系后,置换人方可按规定给予被置换人补偿安置。

(四)置换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由抵押人清还债务后,置换人方可给予被置换人补偿安置。

三、置换公益事业用房

置换公益事业用房,由置换人按照规定异地重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四、拆除违章建筑(包括宅基地使用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建构筑物)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但批准时明确不予补偿的除外。

五、安置楼房地点及楼房建设标准、差价率、价格、交付时间和选房办法。

(一)安置地点。

根据《天津市宝坻区城乡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还迁位置。

(二)安置楼房标准及层数确定。

1、小高层楼房:楼房为十一层,楼房层高2.95米,框剪结构、基础打桩、楼板现浇。

2、高层楼房:楼房为十二层(含十二层)以上,楼房层高2.95米,框剪结构、基础打桩、楼板现浇。

3、楼房交付标准:还迁楼房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屋建设及节能标准。

外檐墙面粉刷涂料,入户门为金属防盗门为外开;层高为2.95米;墙面抹底灰,地面作细石砼找平层;楼梯六层以下为石材铺装地面,六层及以上为水泥地面,电梯前室及公共楼道为石材铺装地面;首层门厅和电梯前室墙面贴砖;楼道防火门及管道井门采用金属材质,电梯门套镶嵌石材,不锈钢扶手。

安置楼房具体层数以规划审批为准。

(三)楼层差价率。

按照安置楼房设计的层数确定楼层差价率。

房屋置换部分楼层差价率基数按5500元/平方米计算。

(四)安置楼房价格。

1、小高层楼房平均价格为5500元/平方米。被置换人选取的楼房按不同楼层补齐或核减楼层差价。被置换人所选取小高层楼房建筑面积超出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被置换人按市场价格向置换人补齐超出部分房款;被置换人所选取小高层楼房建筑面积不足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置换人按平均价格向被置换人支付不足部分房款。

2、高层楼房平均价格为5500元/平方米。被置换人选取的楼房按不同楼层补齐或核减楼层差价。被置换人所选取高层楼房建筑面积超出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被置换人按市场价格向置换人补齐超出部分房款;被置换人所选取高层楼房建筑面积不足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置换人按平均价格向被置换人支付不足部分房款。

3、免除搬迁村的被置换人房屋置换建筑面积的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

楼房设计误差在±3%以内,多不加价,少则按市场评估均价由置换人向被置换人退还相应误差建筑面积的楼款。

(五)安置楼房交付时间。

签订置换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交付使用。

(六)安置楼房选房办法。

选房采取两次抽签方式确定,第一次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次抽取选房顺序号。按序号从小到大顺序选择还迁安置楼房。被置换人可在指定的小区内选取安置楼房。

被置换人只能按房屋置换面积结合还迁房型就近档次选择安置楼房(就近档次指安置房型任意组合的建筑面积中与还迁面积差值最小的选择)。被置换人所选择单套楼房建筑面积超出房屋置换面积部分,由被置换人按4675元/平方米向置换人补齐超出部分房款;被置换人选择多套楼房可以优惠购买不超过15平方米,第一档5平方米按照4675元/平方米购买,第二档10平方米按照5500元/平方米购买。被置换人所选择楼房建筑面积不足房屋置换面积部分,由置换人向被置换人按5500元/平方米支付不足部分房款。

根据不同种类的房屋的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并不是全部都是统一的标准。相信您都非常的重视补偿的问题,毕竟这涉及到以后的生活工作安排,所以如果您再征收补偿这个问题上与政府发生了纠纷,建议找律师代理,不要盲目的与政府争吵,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随着国家城市发展道路的开展,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会征收农民的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征地补偿标准的不认可。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农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想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裁决。今天我们...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


·农村集体土地是哪个部门管
      农村集体土地是哪个部门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丹凤镇(含大同规划园区)。区片补偿标准:464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彩云镇、竹基镇(含矣腊园区)、雄壁镇、五龙乡、龙庆乡、葵山镇、高良乡。区片补偿标准:37743元/亩...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在农村里一般都是以家庭作为分配集体土地的单位,每个家庭能够得到的土地使用都是有限的,而实际的土地需要办理的使用证上面往往都是户主而不会把成员的名字也加上,但是如果实践中有需要过户给夫妻。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尽...


·陇西县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贷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使用土地的话,肯定是需要完成一定的手续的,比如说从她人那个地方,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要缴纳土地使用的受让金。还会有相关的证明,比如说土地使用证。那么很多人想了解陇西县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贷款? 一、使用土地使用证贷款,需要满足3个条件: 第一、借款年...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人们买的商品房,要记得办好两证,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人们在急需钱的时候,在房子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根据房子的评估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放贷。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没有土...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土地使用权是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审批给企业、个人等进行使用的权利,在审批过程中,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准则起到直接作用。然而,有些工作人员却利用职权方便,非法以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破坏国家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法律规定相关条...


·土地使用年限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纠纷如何处理? 人们在购房时由于欠缺法律知识,总是认为,购了房子,理所当然的就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可能取得他的所有权,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是有期限的,所以就会产所一系列的纠纷。那么土地使用年限纠纷...


·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是每一寸土地都有各自的用途。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利用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经过对土地价值的评估进行合理的利用,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对于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取得方式,其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式是划拨土地,那么,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划拨土地使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