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作为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无可避免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很多人身为劳动者却并不知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需注意什么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拥有平等就业、获取劳动报酬、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休息休假等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候,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另外,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就劳动者而言,权利与义务都是对等的,不可能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相应的权利。而具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劳动者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


·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应该怎么计算?
      工伤伤残待遇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等级标准来赔付的, 单位或者是当事人、家属等等申请审核通过工伤认定之后,有关机关会出具工伤鉴定结果,然后根据相对应的工伤等级来确定伤残待遇标准,这个是有一定的计算公式的,所以作为工伤当事人或者是家属,可以根据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来计算。 一、...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家对环境污染行为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违规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发生这样情况,它们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民法典中,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那么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环境...


·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
      在当今社会中,为员工办入职手续是企业的日常工作,但很多公司都是流于表面形式,从在网上发布的大量劳资纠纷调解过程中发现,如果用人企业在员工入职时能够多做一些其实十分简单工作,将会化解很多后来不必要的风险和矛盾。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企业给员工办入职是怎样实行的 给员工办入职基本流...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一、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不能,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长期雇用固定人群的话,可以立工资科目,季节性临时性雇用的话,建议立劳务费科目。二、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


·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我们出行肯定会使用到的公共设施就是我们所行走的道路,尤其是那些允许车辆行驶的道路就更加要求质量否则就容易出现意外,而道路工程往往都是由国家的名义委托给某些专门建筑的公司建造的,下面一起来看看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一、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1、结构稳定性为防止路基结构在...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1、 给个人干活,不属于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2、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工伤认定单位证明申请工伤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单位证明申请工伤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