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另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同时,根据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二、哪些情形单位不能辞退职工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践中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员工在遇到被单位辞退的情况时,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法定的可被辞退的情形,如果不属于,单位就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那么员工可收集单位违法辞退的证据来申请仲裁。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女职工一生当中会经历产期、哺乳期、经期等三期,在这三期期间,女职工相对比较脆弱。法律对女职工三期进行了保护,并同时规定了一定的假期。那么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 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建筑工程的...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都会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虽然都缴社保,但您对它似乎并不了解。不同单位不同地区缴纳的费用应该怎么算,为什么有的地方五险一金扣的少?下面的我们为您解释社保缴费标准不同的相关内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一、管理费指什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


·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一、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童工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禁止使用
      童工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禁止使用童工。因为童工属于未成年人,身体各方面机能以及心智都未发育完全,无法承受高强度劳作。并且使用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教育。那么,使用童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
      对于从事设备加工、高温冶炼等岗位的员工,遭遇安全事故的概率还是有的。员工受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工伤认定的,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试用期辞退员工要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怎么规避?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建立,也可以通过工作表、工作证等等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这就是因为两种劳动关系的建立方法导致现在很多人有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引起劳务和经济纠纷,所以我们需要做好双重劳动关系风险的规...


·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