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果被安置人员在拆迁单位安置通知期限内没有入住的,会停止发放过渡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二、农房安置方式
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鼓励货币化安置。 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对集中选点修建。
三、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
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人均35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二)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 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 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平方米,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 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平方米而按人均35平方米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平方米购买; 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
(三)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四、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奖励
(一)拆迁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乡、镇(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建(构)筑物,按78号令附表四“公共建筑物”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乡、镇 (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 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5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除按78号令第10条规定的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外,另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25日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给予奖励。超过25日的不予奖励。
对原有住房超出了一定面积之后也做了补偿标准减低的规定,所以这样解答了一部分人以为房子越大拆迁补偿就会越多的错误想法。如您想要知道本地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住建委,或者委托网专业的律师替您查询解答。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关于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其实也就是实际写购房合同上面的面积,其中不仅包括了建筑面积还有公摊面积。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的计算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计算商品...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房产分割也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1...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有哪些
集资房其实算是我国的历史产物,虽然现在新增加的集资房已经很少了,但因为过去的一些原因导致遗留下来了不少集资房。对于集资房而言,此时产权可能是属于单位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单位与职工共有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集资房可以买卖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
·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可能会出现一方二卖甚至数卖的情况,此时就是哪方出的价格高,那么商品房就出售给哪一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会损害到其合法利益的,那一般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
·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一房多卖的现象比较多,但事实上,一房多卖会侵犯买房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呢?对此,我们已经收集了好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一、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有些二手房买卖双方由于较熟悉甚至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导致纠纷产生时没有任何证据,不仅给法院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与房屋销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第一,被征收人开始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征收人开始享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