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该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的人会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反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作了除外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生效,可以反悔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即离婚后一年内、针对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反悔。

二、离婚协议有什么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其实也是允许当事人反悔的,但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也就是要看实际反悔是否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并且法律对反悔也是作出了一定限制的,而不是可以随意的反悔。

·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现实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时,可能约定的内容比较全面、细致,因此就单独的签订了一份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我们称之为离婚抚养费协议,那这个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文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


·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孩子,对于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即使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以后,对母亲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将是母亲争夺的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并且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可能结婚以后孩子有两个,当其中一个判给另一方后,可能作为母亲也想争夺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


·一方在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
      现如今,夫妻中一方甚至双方在婚内出轨的情况都是比较多的,而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也很常见,当然也不是必然的。那要是一方因为对方在婚内出轨而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一方在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


·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夫妻中的一方其实很想离婚,但此时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为此,想离婚的一方就想要单方面申请离婚。那具体来说,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 由于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两种...


·再婚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在现实生活之中,离婚、再婚的现象时有发生,就算是再婚的们也会出现感情破裂的情形,无一例外的,需要涉及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你是否知道再婚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无疑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的,具体怎么分?现在就拉一起了解下吧。 一、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根据《婚姻...


·夫妻间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效力
      1、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这类夫妻赠与的性质的认识将得到统一。《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补办结婚登记,婚姻关系的效力起止于何时?
      1、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新婚姻法增加的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那些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而补领结婚证是指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要求婚姻登记机关...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 离婚后一方监护人死亡的,不需要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与其家人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对方并没有义务进行支付。 二、应该由谁抚养孩子?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人死亡的,应由另一方抚养子女。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


·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一、夫妻离婚财产均分后女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均分后女方不执行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裁定女方履行协议。并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是男女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是共同来抚养子女。但如果男女离婚的话,就有可能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此时对于女方来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在短期内是难以愈合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