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是多少

经济犯罪在经济快说发展的当今社会并不少见,挪用公款的行为不在少数。刑法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进行定罪作了规定,新刑法的出台也对挪用公款罪的具体的挪用数额也作了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和新刑法挪用公款罪数额有关的内容。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认定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认定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无论是以前的刑法还是经过修改之后的刑法都对挪用公款的数额作了规定,而新刑法的内容更加严格。修改刑法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数额的规定不仅是加重对挪用公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也是为了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中,在还款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偿还,我们就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转移让其他人代替我们偿还债务,这时候就出现了债权债务转移证明。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债权债务转移证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


·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超生的现象非常严重,给本来就贫困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达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为您解答。 一、超生罚款标准 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国家有规定的计算公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中不得不提的一项罪名就是贷款诈骗罪,生活中的很多情形都会犯贷款诈骗罪,那具体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很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相关司法解释规...


·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有规定如何处置债务吗?
      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有规定如何处置债务吗?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置债务,最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辨别真伪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辨别真伪 我们经常可以在各种场所看见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小广告,虽然大部分人都不会相信这些广告,但是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上当受骗。那么这些信息是真的么,如何判断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真伪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 的情况。 一、北海贷款无抵...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费用的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另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过年了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


·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起诉之前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2、请求。3、认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