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吗

诉讼肯定是原告方与被告方之前的对峙,在离婚诉讼中也不例外。作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原则上肯定是要出庭支持诉讼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二、一方不出庭能离婚吗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从以上的内容我们知道,在离婚案件中,无特殊情况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很有可能会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现实中经常有人会觉得只要坚持不参加诉讼,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


·夫妻离婚小孩现在的抚养费是多少?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不能起到抚养的义务一方担负。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需要各种的费用,所以在承担抚养费的金额问题是会出现很多的争议,那么对于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以及具体的现在的抚养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


·成立重婚罪怎么量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
      成立重婚罪怎么量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离婚是一个社会不能不面对的问题,婚变是一个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这也和父母双方的很多因素有关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的问题吧。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 1、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据相关的司法...


·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中止诉讼活动,离婚案件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对该种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离婚案件先中止,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做法...


·一方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
      夫妻双方,是由当初的两情相悦而走到一起,但是有些到后来也有可能会分离,那便是离婚。离婚可能是双方都达成协议,然后和平分手,但是有时候不一定是两情相愿的,所以其中想离婚的一方便要通过起诉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如果一方已经提出起诉了,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就算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不能代表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那么具体来说,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


·男女申请结婚基本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说婚姻自由,但是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如果双方不满足规定条件的话,自然也是无法领取到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那《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基本条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结婚基本条件有哪些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夫妻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单方撤销?
      1.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