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的企业管理人为了在简便的操作流程下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对方当事人在仅达成合意却未签到合同的情形下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岁过程简便,但也埋下了客户拖欠贷款的现象。那么,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吧。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起诉,尽管没有书面合同。但相关口头约定以及双方交货及收货等履行行为,已经构成了买卖合同,但还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欠款的事实。买卖合同纠纷要特别注意不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建议在知道被侵权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因为双方之间不存在书面合同,只是事实上的挂靠关系,对外是利用了对方名义去签订合同,所以比较被动。必须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的挂靠关系,实际加工人是侯先生。举证可以通过发货证明、取料证明、之前合作中的钱款获取情况、录音等途径去获得,还可以通过收集发货单、送货单、提货单、运单、对账单或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合同事实。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自身财产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起诉无疑是最有效的发方法,在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前提下,在起诉前搜集对方欠款的证据,以确保胜诉率,当然,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 1、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
      我们现在生活中对保险的认可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是有一定关系的,不仅疾病会趋于年轻化,意外也常常发生,就算不为我们自己,也会为自己的财产上一份保险,这样会觉得心里还是比较安全的,也是因为保险越来越红火。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不断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赔本的买卖,...


·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借条写成借款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借款协议应该怎么写? 借款协议书 出借方:_...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是结果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结果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


·夫妻关系没有结婚证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算
      夫妻关系没有结婚证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算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一、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最坏的结果是,银行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也可能涉及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都是有一定内容的,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款的存在,才能撑起一份合同的内容。那具体说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呢?而订立合同的时候,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有:1、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3、如果债务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其所承担的义务),将会由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


·借款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1、民间借钱一般是写借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