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下文就是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费用类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2、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上所述。补偿主要包括房屋补偿、周转性补偿以及奖励补偿三种。上述文章中有三种补偿的计算方式。补偿的金额与房屋的价值有着一定的关系,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按照补偿标准进行,如果存在着不补偿或者是补偿低于标准的情况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是否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广告宣传难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

一、开发商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从您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来看,...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需要备案,只有在完成备案之后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备了法律效力。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网签后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


·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抵押是大宗交易,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这个事情搞不好会让自己损失很大一笔财产,所以不管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是多少,我们都应该去登记。这样不仅给自己留个后路,也让别人放心。那对于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可以去相关机关问清楚,或者看下文的阐述。 一、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前提是不动产在进行买卖之前,不动产之上就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


·租赁合同房屋
      租赁合同房屋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而也有很多人都有着贷款,...


·购二手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近年来,二手房越来越吸引人们的眼球。虽然二手房价格比较便宜,但是它很容易出现二手房纠纷。而对于购房者而言,若想要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就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了。究竟购二手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一、离婚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理过户给孩子 1、离婚...


·房产律师代写遗嘱有效吗?
      房产律师代写遗嘱有效吗?律师代写遗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