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一、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二、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免除处罚;三、醉酒犯罪人与非醉酒犯罪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是同等的。从实际情况看来,醉酒犯罪人主观上并不一定是出于故意,而多是在自己的...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第...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才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提供客观根据,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因此,主动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成立的工基本条件。把握自首成立的这一条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银行贷款诈骗罪分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1998]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1998]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