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圳市的发展,在高房价和住房紧张的情况下,深圳出台了有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但是还有不少人不清楚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新政:“十三五”期间至少筹建30万套人才住房
21日,深圳市政府举行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情况介绍会。这份2016年7月30日印发的措施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
值得注意的是,40万套的建设量,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深圳开工的35.7万套商品房总量。
人才住房用地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策。土地空间紧张的深圳,为了确保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对用地保障提出多条规定,包括:
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
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
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基准配建比例不低于15%;
新建或扩建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不少于总建筑面积25%的人才公寓;
创新出让模式,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房。例如:鼓励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配建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会存量住房资源。
为提升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能力,日前深圳市还成立了国有独资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
2、新政后,“小产权房”或许多了一条新出路
深圳存在大量历史遗留建筑,俗称“小产权房”。此前,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74万栋,约4亿平方米。
这些“小产权房”手续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但在当前社会情况下,又难以拆除或者转正。此次,新政中有多条措施涉及“小产权房”,或为“小产权房”处置提供一条新出路。
措施一:鼓励有条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等存量土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允许其在户型面积、租售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并在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措施二:“十三五”期间,通过没收、租赁、征收历史遗留建筑等方式筹集不少于8万套人才住房。
措施三: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法将已建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住房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
措施四:探索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作开发、共享受的人才住房建设运营模式。
这些措施是否会得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和原村民的支持与配合,还有待观察。
3、高房价之压,人才流失成深圳首要难题
根据深圳市规土委数据计算,2011年全年深圳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8988元,至2015年已涨到每平方米33526元,涨幅为76%。而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同期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仅为22%。
高企的房价在令人才止步的同时,更令企业家们担忧。“从企业能承担的成本角度考虑,我们给员工涨工资能涨15%,但房价一年里涨了太多,这会让员工很难在深圳立足,导致我们招揽人才变得越来越困难,没了人才,企业以后就没有发展后劲。”一位深圳科技企业董事长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海灵在介绍会上说:“近年来深圳居住成本不断增加,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面对高房价,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困难和压力与日俱增。此外,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市人才对住房的需求将高达51万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促进人才在深安居乐业已十分迫切。”
措施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并结合人才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加以完善,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从而构建“促发展”的人才住房与“保基本”的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人才安居是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激励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驱动力。”洪海灵说。
措施规定,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洪海灵表示,深圳是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这决定了人才住房也必然属于稀缺资源。人才住房不得转变为商品房上市流转,可以杜绝通过人才住房牟取暴利,也有利于实现人才住房“只增不减”,充分发挥其住房蓄水池效应。
按规定,措施的实施细则将在3个月内出台,涉及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修订也将在3个月内提交送审稿。
随着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出现,小产权房的何去何从也有了明确的出路。比如鼓励原农村集体组织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等存量土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允许其在户型面积、租售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并在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等。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七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
·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中,对房子的争取也是比较重要的。生活中,我国的房价是很高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不要房子的产权,而是通过对房子的评估以后,按照房子的价值进行财产上的分割。所以,房子的评估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很重要的。那么,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房产...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而补偿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我们也是会出台相关的政策。那么,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如何进行补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上海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
·北京市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
现在北京市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要求比较严格。有些房东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又准备把房子卖掉,这里就多少有个疑问,北京市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么?我们针对这个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在下文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让我们来一起看看。
一、北京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一)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问题
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够随着房子一起转移,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条款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双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的时间和地点。
(二)...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需要怎么办理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需要怎么办理?1、准备证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2、缴纳费用: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办理时是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在私人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此时所需要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其实多半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这就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了。因而当事人买卖房屋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供你参考阅读。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房产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持续保持蹿升状态,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红火起来。暂时无法承担买房费用的人只能租房,尤其是一些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都会使人想到房产中介。那么,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即离婚的双方都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的离婚后的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的双方凭着以下这些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核心进行办理:1.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2.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此离婚协议书必须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或者民政档案部门的印章;3.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