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从历史发展来看,就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之外建立的同居关系,以前在我国称之为事实婚姻,而现在则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统一为非法同居。纵向上,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是一脉的,但他们之间还是存在很多的不同。那究竟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要件不同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符合结婚登记的事实要件,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并不都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也有可能没有具备结婚登记的要件。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很多时候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4、事实婚姻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而非法同居并无此要求。
(二)法律后果不同

1、法律实质不同。事实婚姻是婚姻的形态,而非法同居则是非婚姻男女共同生活体;事实婚姻只是在程序上具有违法性,而在实质上是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的,而非法同居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是违法的,有的甚至还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重婚罪。因此我国法律有条件的承认和保护事实婚姻,而对非法同居关系则不予保护。事实婚姻与正式婚姻有着同等的效力来得到婚姻法的调整和保护,除一部分非婚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外,对于其他非婚同居关系,因为彼此没有婚意,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同居,可以说双方放弃了配偶身份,法律也无须对他们的身份关系予以承认。具体处理事实婚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由于自身的不法性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2、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对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根据各案情况的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且受理此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形成的同居关系,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或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时,法院则不予受理。此外,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属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即使不去补办结婚登记,人民法院对其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也必须予以认可,依然按照合法、有效的婚姻案件来审理。而如果属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状态受到法律保护,则必须补办结婚登记。
3、子女、财产的分割不同。在身份关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的认定、所生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能否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问题等方面,也会使两者面对不同的处理结果。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的身份关系我国法律目前采取相对承认主义的方式进行确认,而对于非法同居关系中的男女双方身份关系一直以为法律都是采取不承认的态度对待。在财产关系方面,法律仅规定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处理。但该规定仅是对事实婚姻的同居者财产关系的处理,未涉及事实婚姻以外的非法同居者的财产关系。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有同居前约定协议的按照合法的约定条件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包括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在子女身份方面,事实婚姻中的双方子女以婚生子女看待,而非法同居中双方的子女却是非婚生子女。对于遗产继承和扶养请求权,事实婚姻享有与法律婚姻同等的权利和效力。相反,非法同居关系这方面的权利在法律中并没有确切的规定,因为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法律对此类非法同居身份关系不予承认,一般情况下也就不享有它带来的遗产继承权和扶养请求权。但也有除外情况,如当事人有约定。另外,以下情况亦可取得继承权:第一,遗嘱继承;第二,对死者生前尽扶养义务;第三,无其他继承人。事实婚姻随着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的实施,已经成为过去,然而同居关系却因为人们观念的改变而增多,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充分掌握并理解何为同居关系及同居关系的界定等问题,才能较好地把握此类案件的审理,促进司法公正、公平。关于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差异,我们在上文中主要为您总结了比较明显的两点,即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现如今在我国已经没有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男女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般都会认定为非法同居。


·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夫妻中的一方其实很想离婚,但此时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为此,想离婚的一方就想要单方面申请离婚。那具体来说,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 由于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两种...


·能不能跟本家叔叔的女儿结婚
      跟本家叔叔的女儿结婚不能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


·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很多人认为起诉离婚就是兜底的离婚方式,只要无法协议离婚的那都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其实起诉离婚也是需要具备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而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


·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
      ?当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的话,就需要办离婚手续。但是离婚的方式不止一种,这个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了。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 1、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


·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但是,出轨一方能否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


·离婚之后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点问题。有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还纠缠不断,都是因为在离婚时没有把事情说明白。现在社会的离婚率逐渐增高,关于在离婚后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今天的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要看相应的执行依据是怎么写的,原则上来说可以申请一次。只要是对方没有按时给付就可以要求执行。实践中一般按照半年或一年申请执行,不然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


·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则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那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


·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该怎么写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那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该怎么写才好呢?写好了之后是否又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怎么写 变更抚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