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发起设立

(一)什么是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发起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在进行创立公司的活动时,首先要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是多少以及资本总额划分为多少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是多少。每一个发起人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承诺自己将要购买多少股份,并且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应当等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小于公司应发生的全部股份,应当改变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以募集方式设立,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大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则应当改变所确定的资本总额,使之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相一致。

2、发起人缴纳股款;

发起人在认购股份之后,就应当缴纳他所认购股份的全部金额。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发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资以后,应当选举出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任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至少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同意,方为有效。

4、申请设立登记;

发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资并选任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应当由董事会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以登记注册。

5、公告。

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二、募集设立

(一)什么是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二)募集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法定数额的股份;

发起人在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及股份总数后,应当承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所有发起人承诺购买的股份数额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公开募集股份;

在发起人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后,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代销,由社会公众认股。

3、缴纳股款;

发起人及社会公众认购股份后,应当依法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其他认股人,在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股款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

4、举行创立大会;

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依法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5、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公告。

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以上就是两种主要的公司设立方式,可以看出,发起设立在程序上比较简单,而募集设立由于涉及到广大社会公众,所以在法律上也有相对较为严格的程序,在我国大多企业采用发起设立,而在国外,募集设立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方式。

·企业注销股东承担责任有哪些?
      企业注销股东承担责任有哪些?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应当提供公司登记备案书,制定险的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股东转让,填写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收付款证明,携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当场签字,5天以后领取变更以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之后,往往会选择租赁设备来使用,而租赁设备的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问题,这时您一定要非常的谨慎,以免签订不公平的合同,要是不幸发生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您知道该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吗? 一、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


·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 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
      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 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 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包括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即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即指企业聘用的企业法律专业管理人员。无论哪种形式的企业法律顾问,都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


·公司法中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的制定,是为了使得更好的约束公司各位股东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给各位正在设立公司的主体提供法律依据,使得其不至于实施侵害其他民事主体财产的行为,具体来说,公司法中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公司法中国有...


·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如何处理?
      每年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黄金季节。作为毕业生,收到了心仪单位的offer后,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呢?很多人会把档案不当回事,但其实处理好档案会减少以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来谈谈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1、毕业生“学...


·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国家对于城市的建设需要对一些小企业进行拆迁处理,这会对我们产生许多的影响。不过政府为了国家能够更好地发展,也只有拆迁这一条路可以走了,不过您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活会受到影响,国家会为您做出好的政策来保护您的利益的。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拆迁对小企...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一、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为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二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年月日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成立一个分公司和注册新公司流程是差...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


·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哪些?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由于中小企业在设立之初,资源有限,故而设立资本是比较少的,在中小企业存续期间,若想得到发展,则必然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之前需要进行市场分析,在确定市场形势后,才能采取适当是途径进行融资,那么就目前来说,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