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试用期员工医疗期是怎么规定的

您在工作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出现身体不舒服的情况,在出现生病情况之后针对正式的员工,企业会出台相关的政策保护正式员工的权益,那么试用期员工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医疗期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是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合同。当职工在享有的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加强对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的康复保障,《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在为患病职工呵护有加的同时,并没有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情形列于医疗期的特殊保护之列,也就是说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并不受《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不受保护的还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列其他3种情形: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这些出现情况,劳动者即使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行使《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试用期职工患病企业怎么办

1、用人单位最好对于录用条件能够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严格作出考察记录定期由劳动者签字认可,这样不仅有利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也避免了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难以举证的问题。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如果是初次就业,则无法享受失业保险中的医疗待遇,因此希望社会救助制度能够发挥作用,不至于使劳动者雪上加霜。

3、对于用人单位等到劳动者医疗期满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为那时已经过了试用期,企业再同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受更大的解除劳动合同成本,因此建议企业从多重的角度考虑是否有必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在劳动法里面规定也是属于正式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应该和正式的员工享有同等的医疗期待遇,并且在试用期员工医疗期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能对试用期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一、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 1、医疗事故损害的是患者人身这一客体,这种损害可能是死亡,可能是残疾,也可能是由于器质性损害导致的功能障碍,这种...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具体表现在: 第一,《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技巧?在第三方的主持劝说下,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就相关医疗纠纷作出调解处理。但是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的技巧的。究竟这些技巧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有对医方严重的不理...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2023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主要内容是什么样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


·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失误或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时,应尽快至医院进行医治,医疗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予以垫付,待工伤职工的身体得以康复或者伤病得到控制或稳定好转,就可以办理后续的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等手续了,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或职工先期垫付的医疗费用,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而阻碍医疗领域的发展。下面主要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


·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
      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 一、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 1、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所需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是爸爸妈妈手心的宝,父母当然不愿意让孩子出现任何意外,但是,当孩子生病或者出现一些事故时避免不了送至医院治疗。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应该如何有效处理呢?实际生活中,婴儿医疗事故赔偿现象不少发生,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在各个行业中都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发生纠纷的就是美容医疗行业,因为美容这个事项就一定的特殊性,现实中的老百姓都想要知道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


·医疗过错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在医院给病人的诊治过程中出现过错在所难免,医疗过错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最典型的就是医闹。相信很多有过这类经历的人或者希望了解相关知识的人应该对医疗过错赔偿怎么计算是很有兴趣的,那么医疗过错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揭晓医疗过错赔偿的构成。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