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又称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的纠纷去保护自身的合法的利益,而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一种时效制度。具有一下特征:
(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2)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
(3)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
(4)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二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分类
(1) 时效中断
当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自己的合法权利或者请求权利救济,以及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具体情形有: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适用时效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的次日,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的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2) 时效中止
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权利人尤其正当理由,权利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申请仲裁请求自己的合法利益,这事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不同于终止,该期间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 特别时效
法律规定的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但是由于特殊情况,一年的时效期间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基于这种考虑,又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是不受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的。大多出现在建筑业拖欠工资的情况。
三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限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大多数是仲裁时效为一年。但是权利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四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或者根据一般社会经验可推出权利人应当明知为基础开始计算其时效。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的规定,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营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关系,将二者之间的事实状态与法律规定相一致,固定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同时也督促了权利人按时行使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高效率解决。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有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常常会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法律对于加班规定了加班费,那么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加...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在火热建设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从设计到完工需要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它会分发给具有不同资质的承包方进行施工。那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它又分为几种类型呢?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


·劳动保护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保护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什么建筑工程决算审计?建筑工程决算审计的范围有哪些
      什么建筑工程决算审计?建筑工程决算审计的范围有哪些?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决算审计 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对于建设单位来...


·企业员工入职需要什么?
      有些人也许已经混迹职场多年,有些人也许才刚毕业走向社会,另外有些人也许不满意现在的工作,渴望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特别是那些出入职场的朋友们,满心欢喜的等到人事部的报道通知,要我们明天去入职,可对于大部分初入职场的人来说入职需要什么,需要准备什么实际上是一头雾水...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一、工厂倒闭怀孕员工的补偿怎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工厂破产倒闭,劳动关系无法存续,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条文,我们通过摘录的相关条款给您介绍下。...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制,法律中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那要是试用期届满的,此后单位觉得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于是就延长试用期期限,这样做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届满后可以延长吗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可以吗?可以,但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一、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 劳动争议纠纷判决书 原告刘××。 被告××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 委托代理人徐××。 委托代理人李××。 原告刘××与被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田春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