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交通出行为“衣食住行”之一,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交通出行为“衣食住行”之一,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是交通日益便捷的今天,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非我们所愿,却屡见不鲜。那么如果遇到了交通事故该怎样处理纠纷呢?我们为您整理了浙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定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交通事故中关注量较高的事项,对于认定标准这一块我国相关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以及责任认定。从概念角度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指交通部门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所依据的标准,具体包括行为与事务之间的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三个方面。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划分,比如如果是大车与小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通常责任较重一方为大车的驾驶者。如果是车与行人相撞如果行人未违反交通规则那么肇事车辆将会负起全部责任。从法律上讲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指交通部门处理处理交通事故时对双方责任比例的认定,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三、浙江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为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赔偿义务人以及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赔偿义务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险为同一保险公司,赔偿权利人请求在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一并赔付,且该保险公司也明确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一并予以审理。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仅起诉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申请追加赔偿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经释明后赔偿权利人仍不申请追加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追加赔偿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第三条 赔偿权利人仅起诉赔偿义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可申请追加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并通知保险公司可申请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经释明后赔偿权利人仍不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也不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第四条 机动车强制保险合同中有关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对赔偿权利人不具有当然约束力,但赔偿权利人自愿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系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按份责任;证明机动车所有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应由主张机动车所有人需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机动车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租用人或借用人不具备驾驶资格、酒后驾车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安全驾车的事由,或者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的,应认定其具有过错。

第六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实际经营人与名义经营人不一致的,由实际经营人和名义经营人对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机动车在承包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许可,擅自使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在管理上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为机动车使用人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机动车在质押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质押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押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机动车在维修业者管理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维修业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受训人员在培训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机动车陪练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陪练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驾驶人未取得驾驶执照的,由驾驶人与陪练人对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同一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数家保险公司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的赔偿数额,以数家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总和为限,并由各保险公司均等负担;但其中无过错机动车方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无责任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责任;保险公司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垫付责任。

前款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致害人,被保险人与致害人不是同一人的,对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但被盗抢车辆除外。机动车已经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保险变更手续的,受让人视为被保险人。

本条所称“人身伤亡”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包括财产性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所称“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车辆等实物财产毁损、灭失的损失。

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对事故发生也有过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可相应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在相应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对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无偿搭乘者损害的,应适当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本车驾驶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无偿搭乘者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

第二十条 已获得机动车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又主张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属于待售中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到损害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合理时间内确实无法确认受害人的身份及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保险公司支付受害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可予以受理。

前款所称“受害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一般可参照城镇人口赔偿标准计算;并先支付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的丧葬费或抢救费用,超出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存保管。

第二十二条 本意见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2010a年7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意见。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意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即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浙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常常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车辆拥堵之时。有时快速解决纠纷,处理事故,才能保证交通的畅通。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有哪些方法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2、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3、当事各方互留电话号码或互换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暂保管,共同前往指...


·法律规定车辆行驶证是什么
      车辆行驶证是什么车辆行驶证也就是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是我国法律、法规认可的重要证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机动车驾驶员务必高度重视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驾驶员手中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信...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


·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三个人伤能赔多少钱?
      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三个人伤能赔多少钱?法院是根据比例原则来确定被侵权人分别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在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时,需要计算各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数额,按其数额在所有被侵权人总的损害数额中占的比例进行交强险赔偿金分配。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因...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


·继承人继承银行遗产要交税吗?
      继承人继承银行遗产要交税吗 储蓄继承不需要交税。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继承银行存款必须公证 银监局是否必须公证并没有统一...


·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一种责任担保形式,是为了防止投标人不按相关投标文件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存在的。也是招标人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那么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做相关解答。 一、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 投标...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


·购买车不能过户可以解除合同吗
      购买车不能过户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购买车不能过户可以解除合同吗 购买的汽车因出售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二、车辆产权证补办流程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和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是严重不同的,既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不同,那么具体对赔偿的计算当然也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该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吗?这里要区分一般伤害情况和造成了残疾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调解应如何申请?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会选择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方面应该如何申请,调解时保险公司又是否必须在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当事人应如何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