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作过程中擦破皮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擦破皮算不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确定。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的条件或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且不存在第十六条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则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怎么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员工不能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的小病小伤都要申请工伤待遇。擦破皮,如果擦点碘酒或者贴个创可贴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员工没有必要矫情到非得请假,这样的话其实也不利于以后的工作。其实劳动关系中除工作技能之外,为人处事的情商也是很重要的。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应注意些什么?一、弱电工程包括 1、 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信息...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多久可以拿证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多久可以拿证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15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


·病假期间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


·一、工伤六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六级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获得对应的工伤赔偿。而这个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范围,那到底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


·一、借调后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借调后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一般来讲员工在集团内借调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保留劳动关系,借调到新公司工作;另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于第一种情形,属于员工内部借调,与原公司仍然保留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社会保险费仍然在原公...


·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
      生活中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比较常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经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则可能会受到影响。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 《劳动法》第15条规...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是以工程款没有拿到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因此,也产生了很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今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 在我国劳动法中,工...


·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为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您做工伤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替自己争取一个合理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自己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耽误的时间比较长,已经超出了诉讼的时效,这种情况下是不利于自己维权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为多久的问题。 一、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