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具体说来,父母在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未成年子女呢?这是让很多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往往也是比较容易产生争议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综上,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父母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子女了吧。此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一些影响抚养费的因素,这样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才是比较合理的。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当事人也是可以自行选择的,法律没有作出强行要求。

·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都有哪些?
      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都有哪些? 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保障离婚自由;二是反对轻率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案件的多发已成常态,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的条件时,在自愿的条件下,法院将会予以判决离婚。现实生活中,也有好多情况引发的离婚,但不是任何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最终都会判决离婚。一般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离婚协议能改吗?
      协议离婚时,夫妻会签订离婚协议。但是离婚以后,可能会有一方觉得离婚协议让自己吃了亏、对方占了便宜,于是就想变更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能改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协议能改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


·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 能否要求赔偿
      一、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要求赔偿? 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复原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复原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法律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 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 述费用总和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新《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体系,维护了公民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了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经过无数次的修订之后,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第五编??婚姻家庭 ...


·重婚后又离婚还算重婚吗?
      重婚后又离婚还算重婚吗?重婚后又离婚不算重婚,因为离婚的话就属于已经解除了合法的夫妻的关系,所以并不会构成我国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前一段婚姻,该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


·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关于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是为了什么,都需要给予孩子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他毕竟是你的孩子,你都应该有义务去抚养他。下面就让来看看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的问题?一、离婚后需要承担抚养费是怎样的?...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