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协议,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正常情况下,其仲裁申请不被仲裁机构受理。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因为仲裁本身就具有唯一性的法律特征,所以在合同当中最好是选择一种处理方式,如果约定了仲裁,发生争议以后就必须要先申请仲裁,不能直接起诉,除非是对仲裁裁决有争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监理合同到期告知函是什么?
      监理合同到期告知函是什么意思 一、监理合同到期告知函是什么意思 监理合同到期告知的意思,大致意思是工程已验收,监理可以撤场或者不需要常驻现场,但是要写清楚缺陷责任期或保修期监理需要定期巡视或随叫随到什么的,对于工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也要交代清楚,还需要看合同要求,没要求的一般随...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在生活中,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仍有一部分的公司并不签署合同,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刚入职的员...


·协议书与合同的区别
      协议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般来说,我们会听到两公司签订合同,两国达成某种协议这种字眼,那协议书与合同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是两者没有区别,还是两者有一定的共同点也有一些不同呢,下面我们从两者具体实施时的不同和两者定义的不同来解释他们的区别。从本质上说,合同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中华...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怎么才会生效? 一、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1、谁能在合同上签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在现实的法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这也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关键点。如何判定一份合同是否有效呢?依照法律签订的合同,自成立起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


·首付没付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付没付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首付没付完的合同问题 1、合同约定中首付金额,按揭或公积金或其他付款方式有时间约定,通常按揭或公积金是开发商代办。 2、一般交完首付后,签署购房合同,然后双方去房产局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好后合同生效。 3、如果有后续分期付款约定,要...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一、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


·变更合同实际履行各自的特征是什么
      变更合同实际履行各自的特征是什么 一、变更合同的特征 第一 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


·合同管理是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组织设置是怎样的
      合同管理是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组织设置是怎样的? 一、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 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二者含义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