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

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

一、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

离婚财产评估费由提出评估财产的一方承担,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三、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万元 1%

10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在办理离婚房产评估师选择正规的中介重要,一定要检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些蓄意不轨的人就会串通中介骗取一方的房屋价值,所以双方在对房产进行评估时切不可轻易相信其中一方的推荐。

离婚方式是有两种,而您如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就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此时的话会涉及到一个财产的评估。财产评估是由费用存在的费用,通常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当然也可以协商,一人一半原则。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


·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待。那么,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


·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实是比较多的,那究竟应该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符合标准的
      离婚涉及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夫妻双方都是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自己抚养费的问题争论不休,实在没办法就走向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的问题。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抚养费的标准问题,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合理的并且是符合标准的,这也是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了解的,要对...


·如何搜集重婚的证据
      一、如何搜集重婚的证据 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


·哪些证据有利于变更孩子抚养权?
      现阶段有的人对于婚姻的结合并不是很慎重,很快就结婚生子,之后发现了对方缺陷导致了婚姻的破裂。离婚后不仅要考虑财产的分配,还要考虑其他很多需要分配的内容。这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双方父母中的哪一方变得尤为重要。那么哪些证据有利于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哪些证据有利于变更孩子抚养权?...


·兄弟姐妹抚养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兄弟姐妹抚养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同...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抚养费确定标准
      抚养费确定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


·怎么确定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有时候对于成年子女来讲,父母也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您知道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具体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1)未成年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