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江苏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挪用公款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那么对于他的立案标准,可能有些人就不知道,所以今天我们来共同讲述一下,江苏省挪用公款的相关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行为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看下文。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5、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所以我们不仅能够意识到,对于挪用公款的相关处罚办法规定,尤其是针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及到非常严重的挪用公款的相关罪行,关于挪用公款的相关标准,我们就给您解释了这些了。


·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区别有哪些
      现如今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了解相关的刑事罪责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涉嫌构成高利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了解具体的概念极为重要。同时也要知道这二者的区别在哪里。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之间的不同之处吧。 一、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一、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


·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 (一)操作流程 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 2、联系融资机构; 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及债务清偿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债务清偿问题?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


·公司有债权债务能注销吗
      公司有债权债务能注销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有债权债务能注销吗?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是很罕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1. 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在公...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情况,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


·欠钱不还侵犯对方隐私法院怎么办?
      欠钱不还侵犯对方隐私法院怎么办?欠钱不还侵犯对方隐私法院一般不会公开审理,然后在审理案件后分别欠钱不还、侵犯隐私的行为进行判决。(一)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处理?1、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债务人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在欠款发生后,如果欠款人不主动还款,甚至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日期,或者是直接拒绝还钱,那么债权人就要想办法追讨欠款了。对于债权人来说,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讨债技巧—死地求存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是舍难求易,而死地求存催款兵法则是以硬碰硬,专挑硬骨头吃的一种催款办法。  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被逼无奈时采取非常手段,与债务方真刀实枪地干,赁借法院制执行的手段让债务人乖乖地还债。  总之,“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用尽的办法无济于事,山穷水尽的时候,只好...


·一、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嘛?
      一、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嘛? 分割共同财产时是包括共同债务的,还完夫妻共同债务后剩下的财产才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