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

我国《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重视与职工劳动保障方面的内容,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其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很多规定都向劳动者有所倾斜。下文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请您阅读了解。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

1、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劳动合同法》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解除的法律责任,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因为只有在根本上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才能有动力更好地工作,社会才能保持稳定,经济也才能健康平稳发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通过规范双方的行为,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以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不仅明确保护劳动者,也同样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为了让用人单位充分行使经营自主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通过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达到“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终极目标。
2、有利于促使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低成本的优势。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疑将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在劳动力成本提高压力之下,企业应该着力提高效率、产品的创新性及服务质量,以此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企业的这种转变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合同法》在这一点上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3、有利于扩大内需,发挥内需在拉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位,但我国的巨大财富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劳动者个人并没有多少财富,劳动者的消费水平低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对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会产生巨大促进的作用。
4、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有效地促进政府机构转变职能,并下大力气实现产业结构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尤其是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转型。综上所述,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是这个社会稳定的前提。《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详细的规定,规范实践中的劳动行为,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纠纷,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纠纷时,《劳动合同法》也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以上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希望对您有帮助。

·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
      职工在车间遭遇安全事故后,应该通过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鉴定机构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申请重新工伤认定。当然,这是有一定期限的,要在收到鉴定结果15日内提出。那么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一、超过重新申...


·一、通知时间续签劳动合同是多久?
      一、通知时间续签劳动合同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根...


·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一)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


·未进行工伤认定还能鉴定不
      未进行工伤认定还能鉴定不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定,直接办到司法鉴定所办理伤残鉴定。因此,在未申报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要做鉴定,主要是看需要做什么鉴定。在一般情况下是做工伤鉴定,但也...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说起农民工,其实本身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其他的正常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非常不受尊重,而且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现象屡有发生,本身农民工又不懂得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一、拖欠农民工工...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按时发吗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按时发吗?理论上应该按时发,有困难的可以延迟发工资。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


·施工招标合同应该怎么写?
      施工招标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般来说稍微大型一点的工程,大部分的企业都会选择以招标的方式来选择相应的建设公司,而且以招标的方式可以更加深入的对每一个企业的优势进行比较,从而选择一个最好的合作者,当然在招标的过程中,是需要有施工招标合同的,下面就您介绍一下施工招标合同怎么写? 投标...


·一、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就是符合必定条件可以革除,但是也可以不提出革除而持续实行合同,带有片面性的。而中止劳动合同是只需达到规矩条件就自动实行中止的,符合必定条件有必要且自动中止,无需两边的片面自愿。下面我们带您来详细的了解不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什么后果? ...


·手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呢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时,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工伤。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关于工伤如何赔偿的规定,我国主要是先确立工伤的等级,进行工伤鉴定再进行赔偿。那么,手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手骨折工伤定级问题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


·工伤鉴定后多久拿结果?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工地等事故多发区的务工人员常会在工作时间内受伤,这样的情况称为工伤。当发生工伤时,需要先去医院做伤残等级鉴定,公司会根据鉴定结果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一般工伤鉴定后多久拿结果呢?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