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在我国各地都是非常重要的人防应急内容,这项工作对于政府各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责任,而我国的面积广,情况比较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成,但必须确保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的有效实行,那么有关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有哪些呢?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我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必须最大限度地控制转换量,确保其战备效能,为社会提供真正合格的安全产品。望各市人防办根据本规定要求,由工程部门牵头组织制定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对人防工程审图机构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省人防办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为确保人防工程防护功能,适应人防应急准备需要,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法规和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扩)建人防工程。

三、平时不得预留平战转换内容,必须与工程同步施工安装到位的工程和项目:

1、人防指挥工程。

2、省辖市以及苏南各县级市,建设的一、二等医疗救护工程。

3、战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排烟口的防护设施。包括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平战两用的出入口、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悬板活门、胶管活门、门式活门、各种自动排气活门、手电动密闭阀门等。

4、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浇筑的结构或构件。

5、防爆波地漏、防爆波清扫口、战时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及相应的止回阀和各种闸阀。

四、平时应施工安装的项目或购置到位的设备(设施):

1、各类封堵框和各种穿墙管应与工程同步施工到位。

2、滤毒通风系统的粗滤器、预滤器和过滤吸收器,南京、徐州、连云港、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苏南各县级市应安装或购置到位,其他城市除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外的所有工程都应安装或购置到位。

3、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采光窗、进风口、排风口和排烟口等,战时采取的封堵件要到位。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封堵构件时,构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做好,并编号存放于工程附近的专用房间内。

4、战时不用的管道截断、封堵措施应可靠、简单。

5、防空专业队、救护站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战时风机和风管应安装到位,其它工程战时机房内风管应安装到位,两防护单元之间密闭隔墙上的平时通风管、孔封堵措施到位。

6、人防工程的气密测量管,滤毒通风的工程战时进风出入口的测压管应施工到位。

7、胶管应购置到位,妥善保管。密封胶条应安装到位。

8、口部染毒区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龙头应安装到位。

9、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人防工程,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的音响信号管线及三种通风方式的信号管线应预埋到位。

10、战时用而平时不使用的水箱(池)及增压设备,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空专业队、救护站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应安装到位。

11、甲类人防工程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柴油电站中除柴油发电机组平时可不安装外,其它附属设备及管线均应安装到位。

12、平时不使用的淋浴器和加热设备

可暂不安装,预留管道接口和固定设备用的预埋件应施工到位。

13、防化值班室及内部预埋管线应施工到位。

五、平战转换设计必须满足《江苏省人防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审查应重点审查可实施性,并把握以下几点:

1、必须在规定的临战转换时限内完成战时功能转换。

2、最大限度地控制转换工程量,转换措施应可靠易行,严格控制后加柱的数量,各类孔口应尽可能采用防护密闭门的转换方式,少用钢板封堵。

3、平战转换设计应采用标准化、定型化的防护转换设备和构件。

4、凡有平战转换任务的工程都应根据储存转换器材的数量,设计专用的储藏室。

5、预留的平战转换内容、数量等必须在工程预留处制作制式标牌标识。

6、编制的平战转换预案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并与工程同步验收。

以上就是有关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的总结,我国对于人防工程平站转换非常重视,但由于国土面积太大,情况也有过不同,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我们也为您做了相关细节的介绍和一些注意的事项,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


·工程发包招标流程是什么?
      工程发包招标流程是什么?我国的发展离不开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不仅对我国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帮助作用。而且工程建设还能够给人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很多工程建设项目上有很多的工程建设施工团队进行争取。但是国家为了能够规范这种经济活动的进行,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那么,工程发包招标...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辞职、跳槽,这是许多工作者都发生过得是,为的是更好的发展或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辞退则不同,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上而在用人单位手中,当被辞退时除了有不满,还应该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辞退福利的获取。那么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二、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建筑业是这样,在江西的市政工程也是这样。这样促使我们的建设质量越来越好。而在这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一个标准,就是这个标准,让我们能选择更好的建设者,来建设我们江西的市政工程。接...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我们国家在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法律一起完善的还有工伤鉴定标准,使得我们国家的公民拥有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这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鉴定标...


·应该去哪里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是需要经过认定的,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工伤鉴定,用工伤鉴定的结果才能申请劳动赔偿。如果企业不给受到工伤的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就要自己去相关单位申请,但是没有经验的情况下根本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应该去哪里做工伤鉴定...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不合法
      从一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是重新的开始,但以前的表现也会被现在的公司看重,工资是决定跳槽的因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现任公司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合不合理,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 合理吗? 其实身处他们的立场来看,企业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漫...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1、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2、 在校大学生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


·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怎么回事?
      如您所知,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我国工伤保险费里的一项补偿金,该抚恤金主要提供给死亡职工生前直接供养的亲属,那么,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怎么回事?哪些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怎么回事 ?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


·上下班的途中的工伤如何认定
      上下班的途中的工伤如何认定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结合劳动者的“上下班的时间”“上下班的路线”“上下班的目的”,对《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全面理解。 1、关于上下班途中的时间...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