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种方式: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

具体步骤是: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种方式是: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在我国的法律中,合法进行等级的婚姻当事人双方,在办理离婚时需要书写相关的离婚协议,对自身的婚姻情况进行相应的说明,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我国的相关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这类情况,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相应的判决,维护我国的法律公平。

·刚如果一对夫妻
      刚如果一对夫妻,因为我是原因而导致的离婚,那么随之而来的,可能会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如果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吗?其实根据相关的说法为知道,如果离婚之后,其实双方的婚房是可以不用分割的。那么具体的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可以不用选择分割。 因为房...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有什么条件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有什么条件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男方起诉离婚,被告女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否则就要求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六个月后再行起诉,不然等到六个月后,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还需再等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


·男女结婚几年不用还彩礼
      一、 男女结婚几年不用还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


·夫妻之间相处久了
      夫妻之间相处久了,都会有口角之争,也时常会有不欢而散的结局。有些身为妻子的可能会因为太过伤心,又或者听信他人的谗言离开丈夫,离开家庭。那么老婆跑了怎样起诉离婚还能不能起诉,这一点相信很多丈夫都会有相同的疑问。接下来将详细的为你解答这一疑问。老婆跑了怎样起诉离婚?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是离婚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一种赔偿。离婚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对方请求,那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条件?对方负担离婚赔偿的,很可能由于离婚后双方关系不佳不给,那对方不给离婚赔偿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条件 《婚姻法》第四十...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   (2)询问家族史:尤其在直系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痴呆、先天畸形及其...


·广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规定:“不符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 十八条 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作为离婚诉讼案件当中的原告方,可能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因为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是区别于其他普通的民事纠纷的,如果能够在法庭的调解之下双方和好的话,这也是我国法院最愿意看到的一个结果。不过既然原告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话,想必也是做好了离婚的各方...


·一、十八岁后上大学还能要抚养费?
      一、十八岁后上大学还能要抚养费?十八岁后上大学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再要抚养费用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