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店长只是老板聘请的员工,当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店长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里的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在实际中,就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必设的机构,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则是为了赋予公司自治的权利,允许公司自己选择管理方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这些人员(职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本法第六章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履行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店长入职流程
(一)入职准备
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
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 单》内容落实各项工作:
--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申领电脑、电话;
--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
--信息组负责开通邮箱、帐号、调试电脑设备等。
--办理员工工号及出入登记打卡
(二)入职报到
1、人力中心向新员工发放《新员工报到工作单》,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
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体检合格证明;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
--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OA网上发布加盟信息更新员工通讯录。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负责安置座位,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店长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也是管理和被管理者,店长当然也是要通过提供相应的劳动力来获取劳动报酬的,所以说不可能因为是店长的身份,就可以直接不签劳动合同了,而且,店长作为公司的高层,只不过是因为工作岗位的不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当中的一些细节上的条款不太一样,但直接和店长就不签劳动合同绝对是违法的。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我国是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方向。那么,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都包括些什么呢?我们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法释〔200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委派高管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现在我国境内有很多中外合资企业,一些外资企业的母公司经常会委托高级管理人员,到分支机构任职。作为高管,其付出了劳动,也属于企业广大职工中的一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高管应当同被委派企业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委派高管劳动关系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委派高管劳动关...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变更
1、变更形式。
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须填写《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申请表》,证书内容变更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变更除外),发证机关可在原证书备注栏中注明“变更”加盖专用印章,变更内容详见申请表,与施工许可...
·一、工伤假期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假期享受什么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有依法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见,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公务员是否可以领取加班工资?
公务员是否可以领取加班工资?不可以领取加班工资,《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法律并未规定应当发放加班费。因此,公务员加班,不能发放加班费,但应安排相应的补休时间。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
·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一、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以后,可以享受的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的优惠。但是对于租房的人来说,肯定也想得到和本地人一样的权利。广州市对于租售同权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以下是广州楼市租售同权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广州楼市租售同权的规定是...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1、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损失的同时有可能还会危害到人身安全。所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十分重视,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加强对它的管理,保障使用者和工程方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欢迎阅读了解。
四川省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