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2、替代费

一般在交通事故当中没有替代费这种赔偿。

代替费用是为了节省原应列入共同海损的费用而支付的费用。这项费用的支付不仅须经船货双方的同意,而且不得超过被节省的费用。支付此项费用的目的在于,以较小金额的费用代替更大金额的费用,减少船货双方的损失。例如,船舶在避难港修理期间,船方支付了修理工人的加班费,从而缩短了船舶在避难港的停留时间,减少了本应支付的一系列费用(如避难港费、船员工资、伙食费等)。此项加班费即属代替费用,应列入共同海损。

二、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或者是营运类车辆要求赔偿误工费合情合理,但是我们要注意替代费这是在海商海事运输中才会存在的,因此,要求肇事者赔偿替代费的这种做法是无理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虽然有的时候是属于主要责任人,但在履行赔偿义务的时候也不能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



·劳动者上下班出车祸算工伤吗
      劳动者上下班出车祸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保险公司在交通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现在在买了车辆之后,很多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公司给车辆上保险。最基础的交强险是一定要上的,如果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或者是车辆损害的话,可以由保险公司给自己分担一部分的压力,让自己没有那么难办。不过如果真的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到底处于一个什么...


·工地工人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工地工人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


·火车票退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火车票退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火车票退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1、怎么免费退票? 客票预售期改为15天后,对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2、最晚什么时候退票 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火车票网上订票且未换取纸质车票的,可以于不晚于开车前2...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筑等方面发展迅速,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上了属于自己的车。这就也导致了很多的二手车出现在市场上面。一般情况下,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都是有合同规范的。即使是签了合同,有时候也不能免除一些在交易上的纠纷。那么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广东属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如果在广东省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对赔偿标准的规定也是与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规定的不同。那到底在广东省是如何对交通事故作出赔偿的呢?我们带来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供你参考。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


·交通事受害人护理人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受害人护理人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


·专利申请费怎么交,缴费要注意什么事项
      专利申请费怎么交,缴费要注意什么事项无论你是申请怎样的专利,都必须要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然后缴纳专利申请费。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这个专利申请费是怎么交的,在交专利申请的时候又有那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专利申请费怎样交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


·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格式
      历年数据显示,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逐年递增,在所有交通事故中,道路运输占75%左右,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的书写尤为重要,了解协议书的书写格式,正确书写,对有关事故的记录十分有利,为您提供了两篇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的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协议书(一) 甲方:...


·交强险最多赔多少钱 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最多赔多少钱 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一、交强险最多赔多少钱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险种,是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它的费率是全国统一定价的。针对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基础费率。它的赔偿也是全国统一的。交强险最多赔多少,要考虑有责任,和没责任两个方面的因素。交强险最多赔多少之有责任赔偿,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