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在接到了当事人的请求而参与了相关合同纠纷的诉讼的时候,都会仔细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一些证据能够为本次诉讼提供有力的客观依据,而这些证据作为诉讼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大量的资料才能够增加胜诉的可能性。那么,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一、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起诉,法院立案庭都有免费领取的“授权委托书”,要一张填上就行了。

立案时没有填写委托书,开庭时法官也会给你一张空白委托书,让你填。

委托亲属代理,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村委会证明。有的法院不严,你说是亲戚就行。

委托非亲属代理,需要你的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学校、妇联、工会等某个单位的推荐信。

只是民事诉讼要,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和推荐信。

如果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他们都有空白的授权委托书,他们会填好让你签字,有他们出庭时交给法官的。

相关知识:
为有效解决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明晰合同内容,严格履行说明义务。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应发挥其专业特长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代理权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合同重要条款以及收费的合理性,让委托人理性签订合同;委托人亦应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加强诚信意识,使此类纠纷防患于未然。

第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进行风险代理时,应当明确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以避免由此引发的纠纷。

第三,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调解作用。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在此类纠纷中应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当事人对律师在诉讼代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律协投诉,由律协的纪律委员会对律师执业时是否违规进行调查,存在过错的给予行业处分。另一方面,当事人和律师任何一方或双方对委托代理不满,都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调解处理,促使纠纷达成和解协议,以减轻诉累,节省司法资源。
综上所述,当事人虽然是付出金钱的代价要求律师帮助自己打赢合同纠纷的案子也不能因此就不需要首先为律师提供相关的客观材料,因为律师再有能力和专业知识也是需要建立在当事人有足够的客观证据的。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一、简述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券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在民法理论上有的又称之为废罢权诉权。 二、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完整的变更合同内容诉状怎么写?
      完整的变更合同内容诉状怎么写? 一、由于在变更合同内容的诉状上牵扯的问题太多,并且出现的状况也很是频繁。在合同变更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也是很重要,因此我们举出一个案例,是在变更合同抚养费内容的诉状问题上做出了以下范例: 变更合同内容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光伏发电购销合同? 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清洁无污染的发电方式。常规能源终究有耗尽的一天,而且我国的一次能源储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像光伏发电这种可再生能源急需开发。但是您知道光伏发电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光伏发电购销...


·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业务居间合同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过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业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业务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业务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如果有了什么合同纠纷,那么在调节仲裁不了的情况下,就向法院提交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解决合同纠纷,但是你是否知道,人们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的时候所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哪一部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 ...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 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关系。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特别是在商事审判中,人民法院更应当谨慎介入当事人...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意思?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1、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