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是有一定的机构进行承接的,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讲述一下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看,在武汉做工伤鉴定,可能会选择西南政法大学。详细的我们看下文。

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四)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看过本篇文章之后,我们认为一些读者就能够知道,如果需要做伤残鉴定的时候,就能够知道去哪个机构进行做工伤鉴定,文章是以武汉为例,讲述了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读者想了解其他地市的规定,请随时访问我们平台。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实践中,并不是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其中还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才行,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Prior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民法典》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


·工厂不开了让我们签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工厂不开了让我们签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其实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的,但是,工厂的倒闭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对职工进行赔偿了。在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必须要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 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 申请法律援助 的,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体损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伤保险的理赔是一有定标准的,员工在工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理赔的数额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来赔偿。那么,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的了解吧。 (一)医疗费 1、要...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与解除合同证明是一样吗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与解除合同证明是一样吗?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与解除合同的证明是完全不一样的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只有两个区别,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的。2、时机...


·工伤认定时限的介绍
      虽然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职工工作期间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职工工伤事件发生次数仍居高不下,了解工伤认定有关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要知道工伤认定时限,这对我们最终能否通过工伤认定申请极为重要。以下是有关2017工伤认定时限的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


·2023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
      2023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 2018广州劳动合同模板最新是怎么样的?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工资福利劳动假期辞退解雇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因...


·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在我国企业除了在安排劳动者在周末加班的情况下,要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那么企业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