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是有一定的机构进行承接的,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讲述一下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看,在武汉做工伤鉴定,可能会选择西南政法大学。详细的我们看下文。

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四)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看过本篇文章之后,我们认为一些读者就能够知道,如果需要做伤残鉴定的时候,就能够知道去哪个机构进行做工伤鉴定,文章是以武汉为例,讲述了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读者想了解其他地市的规定,请随时访问我们平台。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不能轻易解除的,双发都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劳动者也是一样,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


·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务分包的形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建设中经常出现劳务分包的现象,因为工程建设是非常庞大的,很多承包方是不能独立完成的。而且劳务分包也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法律也是明确的支持的。所以,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


·五一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算几天5月1日,按照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公休,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二、年五一劳...


·童工上班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参加工作后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推卸责任,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更甚者不发工资,有的用人单位甚至雇佣童工上班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出现这样的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童工上班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 使用童工属于...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会存在自己主动辞职的情况,而我们知道这两种方式是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同影响的。那么,在法律上,就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您是被公司辞退的,那对您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应该怎么支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2023年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
      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施工合同可否由分公司签
      施工合同可否由分公司签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


·一、外包工工伤认定责任怎么承担?
      一、外包工工伤认定责任怎么承担?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


·工资分配的主要原则有几种?
      工资分配的主要原则有几种? 一、工资分配的主要原则有几种 工资是职工因参加企业劳动,作为劳动报酬领取,并由企业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为了保证国家对用人单位工资总量的宏观控制,《中华人民共...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