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我国社会中出现了各类难题,合同诈骗尤为明显,现代社会中,不论干什么工作,企业都会与工作人员签署一份合同,是对双方的利益的保障,既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也保证了人民的利益,下面我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足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管制刑;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8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诈骗数额在8000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2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拘役刑;10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4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5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20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

个人合同诈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且具有第八十六条情形第(一)至(八)项之一的,诈骗10万元,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每增加15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基础上,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有期徒刑的,分别增加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确定基准刑。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数据,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它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十)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

(十一)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进行诈骗的。

综上所述,您可以看到在我国众多法律中规定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对于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此类问题,不仅危害到了个人利益,更是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上就是对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 一、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 合同履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项下...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如租房合同和押金合同。而且现在签合同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有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那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无效。...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仍不续签的,则不能取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众所周知,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乎着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的经济利息。也包括了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现象。所以对于违约责任这一制度是国家社会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那么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违约责任形式的...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在民法典中有很多容易混淆的词条,特别是在一条法条中有界限模糊的两个词,比如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如何区分呢?接下来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民法典》(2021.1.1生效)...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


·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
      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 一、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 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 根据《合...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 一、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


·当事人要如何签订委托合同
      当事人要如何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一定要了解如何签订委托合同。现实中,有些时候委托合同是有偿的,那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就委托合同的报酬做出约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兼并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兼并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企业兼并是弱肉强食法则的一种体现,但商业社会一切以利益说话,兼并合同纠纷并不少见,通过收购形式达成对另一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常企业会以企业合并的形式达成兼并,同时各项债权债务也正式达成移交,这也正是在企业兼并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之一。 一、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