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往往会选择办理离婚,那么有孩子的家庭则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可是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一直拖欠抚养费不给,可以申请利息吗?离婚拖欠抚养费有利息吗?
请求对方支付拖欠抚养费的利息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因此请求支付的利息部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因此,你男朋友的子女认为当初支付的抚养费不足时,可以要求其父亲增加如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

【提示】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碃孩百绞知悸版溪保娄。

【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我国法律目前对离婚拖欠抚养费有利息吗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的书面表明,如果对方一直拖欠抚养费不予支付,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强制执行,支付抚养费,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这份应尽的职责,法院的判决也不可违反。


·诉讼离婚需做什么准备
      无论是通过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最好事先做出一些准备,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需要做的准备不同。那么诉讼离婚需做什么准备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需做什么准备 1、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


·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进行财产分割之前,隐瞒、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后其实可以再次要求法院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办复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男女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复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


·中国离婚法有哪些新规定
      我们国家并没有专门的离婚法,离婚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内容,包括离婚,结婚,家庭关系等等方面的内容。那么有哪些新规定呢?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的内容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四章当中。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


·在我国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思想观念都在潜移默化得改变,“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不再盛行,女性经济独立不再是典范而成为常态,男性做家务更是习以为常,这样的“变化”使得人们的不婚主义越来越盛行,但是在中国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答案当然是可以,只是上户口比较麻烦,下面我们来给您解释一下。一、不...


·婚后购买的金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购买的金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家属对病患构成遗弃罪的后果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医疗制度改革的不稳定期,经常出现家属故意将患者遗弃在医院内的情况,而且一般都是老弱病残的患者,这种做法是极为不道德的。因此,对于患者被人故意遗弃,那么家属对病患构成遗弃罪的后果是什么?对此的我们带来以下论述。 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结婚的时候流行男方给付女方彩礼,但日后也难保双方之间不会因为彩礼问题而产生争议。这个时候焦点基本就集中在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多少上面。而一般起诉到法院的,此时符合规定的情形才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那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请...


·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可能有的男女在认识很短的时间内就结婚了,而在登记结婚后却又因为一些工作上面的原因,导致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是否可以判决夫妻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依法领了结婚证,就...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