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

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后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一定的劳动期间,用以约束合同期间内双方的行为。但是,当用人单位计划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以怎样的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呢?下面,我们对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的相关知识进行了整理,以供您阅读参考。

一、合同到期怎么办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二、解除合同通知书范本

解除合同通知书

先生/小姐(员工工号 ):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失性解除: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 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当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应通知劳动者时,可采用此文书式样。提前通知的时间一般为15天至30天为好,目的是根据劳动者的意愿和表现,做出用人单位的决定,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续订或终止合同的手续。

综上所述,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出的关于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的相关知识,具体包括合同到期后的情形、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撰写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劳动者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如何书写签收回执以通知用人单位。

·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
      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在现实的生活中,您为了能更加有效合法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同的,而且其中也会包含关于在合同中关于违约的一些补偿问题的,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以及弥补的方法有哪些?一、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是当代贸易成功的必要保证,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分为不同的形式,可分为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诺诚合同、实践合同等很多种,其中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尤为常见,但是也最容易混淆,那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收集哪些证据1、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的证据;2、存在合同事实的证据;3、对方违约的证据;4、主要损失的证据等等。二、合同纠纷诉讼证据如何保全(一)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1、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这些书证直接证明了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是否成立关系着合同是否生效。法律有规定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相对应的,合同要想成立也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讲,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此外,当事人还要注意合同成立的地点,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那么,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呢?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合...


·2023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一、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合同的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24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对当事人的有关事项的约定存在漏洞时,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全部履行完毕,而另一方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履行的情况下,对履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那么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险人是你,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可以退保共享现金价值, 2、如果保费是由你支付,可以要求归还保费,但变更投保人,保单继续有效。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你,即使是你支付保费,保险的专属性,你无权要求,也不能作为夫妻共...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司法鉴定协议书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司法鉴定协议书要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三)委托鉴定的要求;(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五)委...


·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
      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系租赁合同关系,出租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此关系不因转租的成立受有影响。因此,在原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可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