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什么是企业拆迁费用补偿

什么是企业拆迁费用补偿
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二、工厂拆迁涉及哪些补偿费用
(一)停产停业损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上海市则采用了“以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按被拆除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400元,集体土上的房屋150-35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这种计算方法虽然简便易行,明晰清楚,但其不分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业务如何、厂房所在地理位置如何,简单地以300-400元的范围限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范围,未免也是一种缺失公平公正的计算方法。我们认为,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二)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具体而言,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依照上海市指导价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三)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工厂拆迁涉及哪些补偿费用了吧,主要包括了三项,即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安装费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当然,如果工厂本身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这个时候也是要对所占土地作出相应的补偿才行。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 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和依据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法根据...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 公司股权属于共同财产,但公司的钱不等于股东的钱,一般不能直接分公司财产,只能每年分公司盈利或亏损,对公司承担连带的责任。 由于新《公司法》修订以前,我们国家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因此很多公司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进行改制的申请。在改制之前,需要根据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改制过程中,也需要按照该法规的规定从事活动,但是由于企业改制引起的纠纷依旧是较为常见的,故而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此种现象制定了...


·公司股权能不能一次性全部转让
      可以的。但是这样做会将公司变成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上,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比较难以完成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人想要建立有限公司首先要了解的就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那你知道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七个环节。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


·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京的公司在经济的发展中开始越来越激烈的商业竞争,其中并不缺乏很多公司没有赢得最后的经营胜利而必须选择通过法人变更的方式将公司继续延续下去,但是公司作为富含丰富法律关系的组织必须要经历复杂的程序才能完成变更法人。那么,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统一来进行监管的,应该说社会保险在我国是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行着的,当然,劳动关系的存在就意味着公司是需要给职工购买社保的。可是很多普通职工好奇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我们将通过下面的这篇文章进行详细介绍。 一、...


·有关强制股权新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有关强制股权新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的时候,需要过半股东的同意,而强制股权的执行,则是其他公司的股东在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时所进行的一种强制股权转让措施,也被叫做强制股权执行或股权转让。而新公司法的出台在这方面有了一定的改变。下面就有关...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
      企业可以辞退癌症患者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股东会决议手写的也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并未规定股东会议决议书不能手写。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