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其实是比较多的,这里面常见的就包括了劳动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等。当然,在有些合同当中,我们发现当事人是约定了条件的,即只有在约定的条件满足之后,合同才会生效。这就是附条件合同,那究竟什么是附条件合同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如果将法定条件约定在合同中,应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二、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
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1)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不愿使它立即生效,待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3)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4)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我国除了有附条件合同外,其实还有附期限合同。这些都可以算作是比较特殊的合同了,因为一般合同在成立之后就会生效,但如果属于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合同的话,那么就要在条件成熟或者期限达到之后才会生效。而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也清楚什么是附条件合同了吧,要是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办法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决定要共同合作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正常情况下,只要双方都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就可以了,这也不会发生什么样的纠纷。如果要针对合同进行处理的话,那么肯定是发生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技术合同登记的步骤是怎样的
      技术合同登记的步骤是怎样的?个人通过发明创造获取技术知识产权后,可以将其出售或者转让,双方为了明确权利和义务,要签署一份技术合同。按照规定,双方当事人要将签订好的技术合同进行登记,这样做可以减少技术交易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技术合同登记的步骤是怎样的?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成立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委托签合同有哪些
      委托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委托他人办理一些事项的情形越来越多,这其中就包括了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委托他人签订合同也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事项。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委托签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授权委托书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了哪些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了哪些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并且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用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订立,投...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合同的法定解除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双方签署合同后应该按照约定尽自己的义务,没有特殊情况发生,不得违约。可总有些人在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带来损失。那么像这种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的人民的财产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类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与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是个人,而合同诈骗则包括个人和单位。下面我们就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


·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