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责任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责任是什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债务,一般而言,法人代表作为股东只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所以,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即可,主要还是公司承担责任。工人是与企业(公司)之间产生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可由劳动提供者提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提起诉讼,追讨工资。拖欠工资的主体是法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因法人代表原因导致拖欠工资情况的出现,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对此事存在过错,其过错责任由公司(企业)法人承担。超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公司不支付工资,员工如何维权?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未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比如没要到工资,或者工资给的少,是有一次救济途径的,即可通过诉讼形式补救一次。而用人单位仅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此项规定体现出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综上所述,建筑公司不和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公司应该向民工支付赔偿,补齐工资报酬。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是因为法人的因素或者主观意向,导致工资拖欠的,法人可能被行政处罚。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可以;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一、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


·私营老板怎么算误工
      按实际损失计算误工费即可。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银行流水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上班过程中受伤或者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机构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判断职工的工伤等级,然后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这份意见书非常重要,是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那么,2017年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它是和工资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性质的。开通至今,他是按照公司的标准来进行支付。 首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在月底或者是年末会进行工资的发放工资的话,通常...


·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退休是按照规定的退休年龄来实施的,到达规定的年龄就可以退休养老了。当然如果由于身体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话也是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由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我国每年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都有所变化。下文对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