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们除了会把自己的一部分积蓄存为银行定期以外,剩下的还有一部分是用来平时的生活和开销的,所以这部分的存款基本上都是活期的,活期存款的话肯定就是直接汇入银行卡当中随用随取的。但是虽然在取款的时候非常方便,毕竟活期存款的利率和定期存款还是有差别的。那么,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活期存款利率(Deposit interest rate)是在办理活期存款业务后所产生的一种利率形式。一般活期存款利率要低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主要从银行得知。活期存款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可以随时取钱,可以由储户自主决定支取时间的银行储蓄方式,一般来说其利率要低于同期定期存款。1、活期存款利率一般不会随定期的调整而调整。2、2012年7月6日,活期存款利率下调至0.35% 。3、活期存款是一种不限存期,凭银行卡或存折及预留密码可在银行营业时间 活期存款内通过柜面或通过银行自助设备随时存取现金的服务。4、人民币活期存款1元起存,外币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元的等值外汇。二、具体计算方法1、计算活期储蓄利息:每年结息一次,7月1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前清户者,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算到结清前一天止。确定存期: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一般都带有零头天数,这里介绍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2、计算零存整取的储蓄利息到期时以实存金额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方法有几种,一般家庭宜采用“月积数计息”方法。其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据此推算一年期的累计月积数为(121)÷2×12=78,以此类推,三年期、五年期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666和1830.储户只需记住这几个常数就可按公式计算出零存整取储蓄利息。3、计算存本取息的储蓄利息储户于开户的次月起每月凭存折取息一次,以开户日为每月取息日。储户如有急需可向开户银行办理提前支取本金(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扣回每月已支取的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储种利息计算方法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同,在算出利息总额后,再按约定的支取利息次数平均分配。4、计算定、活两便的储蓄利率:定活两便储蓄具有定期或活期储蓄的双重性质。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所以自己要想知道活期存款利率的话必须到当地的银行详细问询才能够知道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活期存款利率不是像定期的那样,因为定期存款利率是由国家央行统一制定的相关的上下幅度比率的,定期存款的利率在有些人眼中看来基本上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欠款人失踪后借款人向谁讨债
      在借款活动中,即便是借款双方打了借条,可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借条内容不完整、借款人到期不还债、借款人失踪等,债权人时常无法顺利的要回债务。那么,欠款人失踪后借款人向谁讨债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务人消失债权人跟谁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欠款人失踪后借款人...


·挪用公款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事处罚最严格的自然就是死刑,这会直接剥夺罪犯的生命权,虽然我国尚保留死刑,但实践中也是谨慎采取这种处罚的,同时《刑法》中规定的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的罪名也不多。那对于挪用公款罪来讲我国规定的最高刑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挪用公款罪最高刑罚的内容,帮助你...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一、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


·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分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如何认定 现如今,当家庭生活突发变故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借款应付。在这些借款中,有些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也有些会归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家庭债务中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以一方名义向他人所借债务,又该如何认定呢?本文就这两个...


·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金吗?
      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金吗?是否交纳违约金应当与银行签订合同时进行明确,如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借款合同到期前职工有能力选择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一般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


·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分别是什么随着经济程度的发展,私人借贷成为民间的一种普遍现象。同时,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那么从法律上看,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分别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需要共同承担,当然前提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一、关于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夫妻之间如何规避债务风险
      夫妻之间如何规避债务风险?1、借款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2、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约定,签署书面协议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同时做好相关财产变更等手续,在债权债务发生时想方设法将该约定让债权人知晓。法院均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不能举证证明第三方知道其财产约定...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一、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