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关乎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合法的维护。当出现违法分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如何认定工伤责任以维护受害人的公平和权益?那么违法分包工伤认定是什么?

违法分包工伤责任如何认定
1、通过申请由前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与前用工单位之间虽然不成立劳动关系,但根据人社部2013年第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和最高法院2014年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一款第四、五项规定,前用工单位对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是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2、直接起诉由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共同赔偿由前用工单位向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是在劳动者一方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这一申请的情况下而作出的。那么,劳动者一方是否可以不经这一程序,而以人身损害为诉因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这里实际上涉及如何看待劳动者与包工头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也即究竟属于无效劳动关系还是民事雇佣关系?以及基于该两法律关系的请求权是否属于竞合?一方面,若将其作为无效劳动关系对待,则一般应走工伤认定之路径;只有在非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四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若将其作为民事雇佣关系对待,则可以走直接起诉的路径。另一方面,要是基于两者的请求权属于竞合,那么劳动者一方就有权选择是走工伤认定路径还是走民事诉讼路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上就是违法分包工伤认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从中可以看出,在违法分包受到工伤时,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前用人单位提请工伤赔偿,同时亦可以起诉包工头和前用人单位共同赔偿损失。受害者必须考虑违法分包的资格,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对此给予相应的法律保护,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现拟定劳动合同的,所以需要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在劳动合同中。一般有确定的劳动期限,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


·上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2023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身体不舒服需要请病假又或者是因为私人有事而需要请事假,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为患病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候,企业是需要给予宽裕的时间劳动者治疗的,并且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是应该要支付病假工资的,病假工资是可以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1999年3月份出生算童工吗
      在我国,对于雇佣童工一直是明令禁止的,雇佣童工不仅不利于童工本身的发展,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而许多人对于童工的定义并不明确,不知道怎样才算作童工,那么1999年3月份算童工吗?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1999年3月份算童工吗 不算,法律规定,中...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债权人如何上门讨债 (一)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


·女职工退休年龄何时改为55周岁
      女性职工退休的年龄与男性职工退休年龄存在差异。女性职工退休年龄要比男性职工退休年龄较低。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何时改为55周岁?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一、女职工退休年龄何时改为55周岁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辞职、跳槽,这是许多工作者都发生过得是,为的是更好的发展或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辞退则不同,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上而在用人单位手中,当被辞退时除了有不满,还应该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辞退福利的获取。那么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