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民事诉讼中普通地域管辖是什么原则?

一般来讲我国在打官司诉讼时主要都可以遵循地域原则,即事件在哪里发生的就在哪里的法院诉讼,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才需要在当事人的出生地或常居地的地方法院进行诉讼,至于民事诉讼中普通地域管辖中所采取的原则其实也是地域原则,只是是依照被告的地域。一、民事诉讼中普通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使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实施原告就被告的理由一方面在于抑制原告滥诉,是被告免受原告不当诉讼的侵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传唤被告参与诉讼,对诉讼标的物进行保全和勘验,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在我国,所谓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指该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经营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事以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补充规定此外,适用意见与合同法解释一对“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还做了以下补充规定:(1)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当事人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5)不服制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的,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7)债权人依据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规定提起代位权、撤销权诉讼的,有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意味了原告提起诉讼时需要在被告的出生地或者常居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只有这些地方的法院才具备管辖权。如果朋友们在官司里有什么把不准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本站。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办法 一、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蜀政发办[2005...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情况。其中效力待定还好,至少还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 1、限制民...


·人们在离婚的时候都想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但是由于一般
      人们在离婚的时候都想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但是由于一般的人对于离婚所适用的法律和诉讼实务并不是很熟悉,因此,很多人在离婚诉讼时都愿意请律师参与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北京高级合伙人离婚财产诉讼律师费用的相关问题 一、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面谈预约咨询: 咨询也是律师工作内...


·嘉善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嘉善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对于很多身处在农村的朋友们来说接触到的拆迁以及征地是比较多的,但是这个时候往往都会比较在意一旦土地被征用此时的补偿政策是什么,但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各地的补偿政策都是不同的,我们整理了关于嘉善县征地补偿政策您一起看一下吧。 一、征收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和...


·征地拆迁管理费是什么,支付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管理费是什么,支付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大量的土地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被拆迁。用地单位及其施工单位需要政府部门加以帮助,办理相关事宜,并按一定比例支付管理费用。那么,征地拆迁管理费支付的标准是什么,政府又是按什么来收取费用,我们...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农村居民要想修建房屋,就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才能合理合法使用宅基地。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名字是户主。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是户主使用土地的合法凭证,应该妥善保管。土地使用权经过初始登记后,可以进行变更。那么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2023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地役权的概念 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所共采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制度。地...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而对于一些想要炒房的人来讲,此时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而对于一些想要炒房的人来讲,此时可能会选择借名买房。那么在借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 一、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指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名...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