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证个人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在城镇地区的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但是为了防止土地资源被荒废,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此后,为了防止其他的民事主体就土地的所有权主张权益,会按照国有土地使用证个人的办理流程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是由法律规范所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说,对于民事主体,只需要在前期,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继而向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请求,只要请求被受理,就只需要耐心等待即可,只要材料齐全,办理请求都是会通过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2023上调后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上调后是什么山东省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本次调整要求,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上调幅度控制在10%至50%范围内,最低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以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法定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


·土地使用到期叫什么金,如何进行计算?
      土地使用到期叫什么金,如何进行计算?我们知道,我们国家规定,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期限到了之后,也不是国家直接收回了土地。我们可以缴纳一定的金额进行续期。那么,土地使用到期叫什么金,如何进行计算?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到期叫什...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一、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


·国家土地使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脚下的任何一寸土地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而是属于我们国家的。对于土地的问题我们您肯定都是有着非常关心的态度。我们国家也规定了土地是有使用条件的。真正知道土地使用条件的人其实也不多,那么土地使用条件有哪些?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


·宅基地不能被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一、宅基地不能被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目前全国各地征地拆迁都在进行,国家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针对一些地方或者建筑物进行征地,而且对每个地方的拆迁进行补偿和安置办法。但是对于人口和户籍都严格的规定的。那么,对于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广元的人民是否了解呢?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


·甘肃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每个地区都是按照土地类型进行补偿。那么,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款如何分配。今天,我们对甘肃省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介绍,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农村土地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土地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吗? 一、农村土地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土地继承人是不可以继承土地的;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而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 1、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