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本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而在计算孩子抚养费的时候,不区分孩子的性别,而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计算。如果离婚夫妻协商约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的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也是可以的。


·对方在离婚之前把财产转走怎么办
      对方在离婚之前把财产转走怎么办?离婚之前转移财产的,可以去当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违法强拆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地方需要拆除重建,很多地方的建筑需要拆,但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离开地方,不想搬离原来的地方,违法强拆的事情,在各地都有发生。违法强拆国家赔偿程序需要什么手续?违法强拆国家赔偿怎么维权了。  一、违章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违章建筑是指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


·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在处理时,会考虑女方在婚前是否知道,男方在婚前是否清楚,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是故意隐瞒,法院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也不会自动离婚,不同居可以理解为分居,一般夫妻要是有长期分居的情况,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到双方的感情,甚至有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1、擅自转让的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这种情况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


·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协议离婚,夫妻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支出的费用是比较多的。而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究竟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呢?而此时又该怎么去法院交离婚的费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


·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而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但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离婚案件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因此就想要进行不公开审理。那到底这种情况下的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


·一、抚养费减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抚养费减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