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房屋
租赁合同房屋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网费每月 元整,水费每人每月10元,电费每度电 元整;冬季取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共计四个月,乙方需在11月15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季取暖费,即 元整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安全用水用电及煤气,排除安全隐患
5、乙方需在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双方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到期后甲方确认房屋设施完好后一次性退还乙方押金 元整
6、租赁期间,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另行补充。甲方负责修缮或更换。)
7、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签订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承租人按照约定全部支付租金的,应为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为定期租赁。之所以区分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是在于: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在解除前应通知对方,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原则上是不赔的,所以为了使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在签租赁合同的时候要慎重对待。
(一)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应当依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①不仅在交付时标的物有瑕疵,而且在租赁物交付后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发生瑕疵的,出租人都应负瑕疵担保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②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有瑕疵的,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但是若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明知有瑕疵,承租人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③出租人未对租赁物作特别保证而双方又有关于瑕疵担保责任免除的特别约定,出租人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告知租赁物的瑕疵的,出租人可免除瑕疵担保的责任。
④即使出租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负瑕疵担保责任的,在承租人因租赁物的瑕疵而受到损害时,出租人仍应赔偿承租人因租赁物瑕疵所受的损失。
(3)如承租人在合同订立时,明知有权利瑕疵的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的责任。比如: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时,承租人明知租赁物的所有人不是出租人的情况下,出租人是不负瑕疵担保责任的。
(4)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承租人的要求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有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承租人不享有解除权,此处的解除权不是绝对不享有,譬如若维修不好,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就可以解除合同。
(5)租赁物有税捐等负担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负担。
(6)在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需要交付租赁物,出租人应返还押金或担保物。
(二)承租人的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以及租赁物范围进行使用收益。
(2)妥善保管租赁物。
(3)对租赁物相关情况事项的通知。承租人怠于通知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
(5)不得随意转租和转让租赁权。
(6)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对于以上承租人的义务中转租的问题我们在这里进行详细的分析: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是租赁合同,而不是承租人与转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依据物权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向转承租人主张返还原物,转承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可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另外,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所得收益,出租人对承租人有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
③当租赁合同已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而转租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要求转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转承租人应当交付,不能对抗所有人,转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需要双方在平等的原则上拟定,然后签署,若存在隐瞒、欺诈以及胁迫等情形,那么,即使该合同签署后,也可以撤销。在申请撤销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案件的,这也就意味着人们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二手房的交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的过户实际上是一种产权的转移,但是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很多人对于过户的具体规定并不了解,那么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随着新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逐渐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因此,市场上买二手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作为二手房的卖家,你知道你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做了相关的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
·一、昆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情况是怎么样的?
一、昆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情况是怎么样的?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
·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
相信很多购房者是通过销售广告而决定购买商品房的,眼花缭乱的广告陈述与允诺为纠纷埋下伏笔。那根据现实中的情况来看,究竟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
(一)模糊宣传纠纷:这种房产广告几乎到处都是,购房者...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以租养贷"需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的角度出发
1、租金大于月供,合算。除去应交月供以外(甚至除去物业费等固定支出),还有盈余。
2、即使租金不大于月供,甚至低于月供。也只是自己再添点钱还月供,最起码能减少还款的压力,不至于影响家庭的生活质...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租房,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在确定要租房时,为了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双方都会签订租房合同。那么,在租房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了该怎么办呢?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和您一起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与甲方相关的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条款
1、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