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我们可以知道,虽然政府机构有权征收农村的土地,但是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执行,否则村民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在征地事宜结束后,当地政府需要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对于没有居住地的村民,需要统一进行安置。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一、什么是商住房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


·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苏州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征收耕地的,按照被征收的耕地...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这一点相信您都是非常清楚的,这时候很多人会问,那么对于土地公民有什么样的权力,其实土地使用权便是。当然很多人对于土地的利用问题并不是很了解,这时候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便越来越常见了,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


·农林企业征地补偿款税有什么规定
      农林企业征地补偿款税有什么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包括城市和农村等用地,而征收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的使用性质来决定,比如一些林木果树类等用地的补偿就比一般土地的补偿标准较高一点,还会因为它们的种类和生长期的不同来决定补偿标准,那么农林企业征地补偿款税有什么规定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


·缓期执行的执行地在哪儿
      缓刑是针对于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的处罚刑的一种,它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一般的缓刑,两者虽然都是缓期执行但是是不一样的。对于缓期执行,人们不知道它是怎么执行的以及缓刑执行的执行地在哪儿?都是不清楚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死缓的执行地在哪儿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评估是有几种方法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


·墓地使用年限解决方案是什么?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都免不了死的那天,目前我国已经取消土葬,要求实行火葬。不少老人在生前都会为自己选好墓地,等死后安葬此地。墓地建立在国有土地上,也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目前一个缴费周期是20年。那么,墓地使用年限解决方案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墓地使用...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地方政府在进行各种基础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的时候,都或多或少会涉及征地行为。国家为了保证民众的利益,以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明文规定了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征地补偿办法,征地需依法依规进行。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详情请参考下文。 ...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等着房价再涨一些之后,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售。不过在这段期间也是可以将房屋出租的,那一般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细节一:房东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在买卖的时候一般要比自建房或者是小产权房要贵很多,相信这一点您都是比较的清楚的,当然对于商品房来说,土地的使用和一般的商业用地一样,也是有一定的年限的,不少人会比较担心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 一、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 广州大学城建设的目标是全国一流的大学城。无疑,它将给番禺区带来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番禺区委、区政府有此共识:这意味着把培养全国一流的高素质人才基地放在番禺,这对提高番禺的文化知名度和文明程度,都有着不可低估...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