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相关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很多城市是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买房的,尤其是一些大城市,买房和落户口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买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买房的条件
首先你要看你是要买的房子是在天津的室内六区还是新四区
根据天津市的政策规定,要办理天津蓝印户口,必要要在天津全款购买一套70年大产权的一手新房。
申办蓝印户口的购房标准:在天津市市内六区(和平区 河东区 河西区 河北区 南开区 红桥区)和塘沽(社区网 论坛 商铺)(社区网,论坛,商铺)区(含开发区 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为80万元;环城四区(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东丽区)和汉沽区 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为60万元;宝坻区 武清区和三县(蓟县 静海县 宁河县)购房款为40万元。
再次还需要在津的满一年的纳税和工作证明。
二、买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关于放宽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通知各区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扩大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围,使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解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放宽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天津买房申请条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2、家庭人口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二)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三)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3、家庭住房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以外的住房不认定。
(二)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4、公示期限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中的区房管局公示期限由10日缩短为5日。
综上所述,关于天津买房的条件,首先要看你买房的位置,另外还需要满一年的纳税和工作证明才能有资格买房。对于限价房来说,还需要对家庭的年收入以及现有家庭住房的面积有一定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购买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钱?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离婚过程中要处理好相关事宜否则会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一定的损失,通常主要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分,保证公平公正,那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


·租房房东不退押金要怎么办
      通常在租房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会要求租客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一般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在退房或者解除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需要退还押金。但现实中却出现了租房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对于租客而言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房东不退押金要怎么办 根据房地产律师的经验...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认定违约责任?
      在我国,由于房价一直以来的居高不下,多数薪资阶层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工资还款的方式来实现尽快买房,还有一些人选择买入二手房,也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那么如果一旦发生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认定违约责任?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1...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也是可以的。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即可以是儿子也可以是女儿;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


·房产公证书可以有多少
      房产公证书可以有多少份? 房产对于每个人每个家庭来说,都是无可替代非常重要的的财产,在房产的归属权上您都会很在意,房产公证是对房产归属权的一种有公证效力的鉴定,而房产公证书就是房产公证的书面证明,那么,你知道房产公证书可以有多少份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公证的含...


·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限购政策的出台,对于二套房的相关的政策也是不断的出台,二套房的首付的比例以及契税的缴纳等方面都是和首套房不同的。那么,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二套房契税缴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二套房首付比例 3月30日,2017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婚前房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的明确公证。对预防婚姻财产纠纷及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这良好的作用。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婚前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将带...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