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使得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减少工程事故发生的概率,我国立法机关制动了约束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规范,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可以扣除一定的质保金,根据法律规范,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
二、工程质保金的新规定的变化:
1、首次明确缺陷责任最长不超过2年
缺陷责任期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关系承包人切身利益。实践中,发包人经常有意或无意将工程质量保修期与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挂钩,要求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方可返还质保金。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因此,如果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那么质保金就要等到工程寿命结束才能收回,这显然是对承包人不公平的,由此也造成了大量的质保金返还争议。
《办法》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这是国家首次正式对缺陷责任期最长期限进行明确,将有利于减少质保金返还争议,缓解承包人被拖欠工程尾款的状况。
2、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
《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其中,关于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最先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已采用其他保证方式,不得再预留保证金的规定。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二)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双方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则适用第一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这也是实践中发包人最经常采用的质保金扣留方式。但是,如果实践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这一常规性的质保金扣留方式,将与《办法》中关于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发生冲突。从合法性考虑,今后发包人应尽量采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保金的方式,或采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函的方式。
3、预留工程质保金可由第三方托管
《办法》规定,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办法》本次特别强调了托管金融机构的“第三方”属性。希望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的监管,实现工程质保金的专款专用,避免质保金的延期返还,解决发包人挪用、滞留工程质保金导致施工企业权益损害的情况。但由于该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实践中能否被顺利接受不容乐观。
在《办法》出台之前(特别是在《清理保证金通知》出台后),部分省份对于工程质保金的第三方托管已有比较具体措施。例如吉林省规定,质保金应存入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并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协议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第三方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将质量保证金存入,对未结算完成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施工单位开设的账户。质保金仅用于支付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缺陷而进行维修的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保证金的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增加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的违约责任
《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其中,第(七)项是本次《办法》新增内容。
质保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比较符合实际的作法是,国家相关部门在制订新的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时,设定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违约责任的规范条款,以逐渐推广适用。
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但是不得违反工程价款3%的规定,这是修稿后的质保金扣留规定的最新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扣留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银行同期利率。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钢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子工程,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寿命。按照规定,在工程竣工后,应该由建设方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只有通过了验收,确定工程质量合格,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施工。那么,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
·员工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流程
一、员工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流程?
员工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流程
一、员工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流程?
1、先了解引起打架的事由,先从当事人一个一个了解,再通过其他在场员工进行了解。
2、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就找打架的员工一个个去聊,告诉他打架这件事违反了公司哪项制度,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
3、让打架当事人写检讨书,检...
·一般情况下入职多少天有工资
新入职的员工对于公司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对于哪天发放工资可能也不清楚,新入职的一个月的工资的发放,很多人存在疑问,一般情况下入职多少天有工资,通常情况下只要办理了入职手续以后,参与了工作就是有工资的,但是工资该怎么算,是有一套标准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工资该怎么发放。一、一般...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水利工程在我国的黄河以南的地区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水利工程关系到周边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但是随着水利工程的越来越多如何修复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了,所以我们整理了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这篇文章,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建...
·八级工伤赔偿哪些包括费用?
对于工伤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具体被分为了十级的,其中一级是最严重的,当然了十级就是相对较轻的了。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可能做出的赔偿项目不同,那其中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在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立的时候,一些承包商为了私人利益,对承包工程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最后使其出现严重事故。这种事例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小面我们将针对我国公路建设工程这一具体问题,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一、公路工程...
·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遭遇工伤后,可以要求单位提出工伤认定,或者由家属自行完成。按照规定,劳动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该在60天内出具认定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那么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程师证书挂靠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工程师证书挂靠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标时,对于招标企业的资质、技术人员的质量都有一定的要求,而很多规模不够大,工程师不够多,实力不够强的企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质量都难以达到竞标要求,证书挂靠由此产生。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工程师证书挂靠的相关知识。
一、工程师...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为了防止施工单位对原材料的使用偷工减料,制定工程质量这一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材料严格把控,因为工程质量的好坏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去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