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若公民虽然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一般会被判处承担行政罚款、拘留等,一般来说,行政相对人会积极配合,及时缴纳罚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公民不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此时,会下达催缴罚款的通知书,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一、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处罚的罚款缴纳期限是15日,15日未按规定缴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就会发催缴通知书。除了会收到催缴通知书,还要加纳延迟缴纳的加处罚款。
二、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处罚法》其内容除总则、附则外,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等。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行政处罚的相关原则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行政处罚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体现。其基本内涵就是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处罚职权职责法定。《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根据这一规定,处罚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处罚设定权法定。处罚设定权法定是指哪些法律规范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及其设定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2、行政处罚依据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受处罚行为是法定的。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均不受处罚。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否则,行政处罚是违法的,应属无效。行政主体对于法定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定处罚种类和内容进行处罚。处罚要求实体合法。
3、行政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不得行使。另外,法定主体行使处罚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不得越权或者滥用权力。
4、行政处罚程序法定。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如,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处罚无效。
(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公开,在制度上:一是要求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凡是作为处罚依据的规定应当是事先公布的;二是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违法行为,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要实施行政处罚。
(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五)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暗箱操作”和滥用处罚权。为此,《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系列的体现职能分离的条款。其中包括: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15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公民需要到制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此罚款会直接充缴国库。若拒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会请求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性程序,在成为钉子户之后,该公民一家将不能再享受国家的优惠待遇。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大不同的。那到底二手房验房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验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了解房屋...
·上诉费用被告预交时间有规定吗
上诉费用被告预交时间有规定吗? 一、上诉费用预交时间规定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时,此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理赔。但此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条件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交钱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交钱吗?
土地使用证是个体对国家土地具有使用权的重要法律依据,确认了相关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及相关期限。可是,人们对于办理该证是否收费比较疑惑。那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交钱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土地使用...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行业是职业的类别,农村居民不是个行业,人均纯收入不是职工的平均工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农民与大生产的农...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有哪些规定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程度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程度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
·发生了车祸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发生车祸事故怎么划分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可...
·春节火车票退票新规定有哪些
春节火车票退票新规定有哪些一、春节火车票退票新规定火车票退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由铁路局制定并发布。春运期间购买火车票后要退票的和我们平时购买火车票退票的规定大致是一样的,退票收取的手续费如下: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