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的话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承担,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认就属于有效,如果合同未被追认,则属于无效合同,其损失由签订人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二、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签约人确实被授权了的情况下,不是对方不承认就可以否认这份合同的效力的。因此,在这种案例当,就一定要确认签约人的实际授权问题,实际上前期签合同的时候本来就要确认对方的主体资格,特别是跟企业合作,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签字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在当今社会中,员工与企业一般签署的都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您对固定期限合同也比较熟悉。相对于固定期限合同还有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经济活动都需要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或者是书面形式的,或者是口头形式的。不过,并不是合同一经订立就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说,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后一般会生效,那么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方式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


·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式
      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式 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合同的履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那么,在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等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时,违约方要如何承担起合同违约责任呢?下面就由律师为需要的朋友主要介绍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合同合同的时候,在签订之前对于双方来说,对签订的内容当中具体要写什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这方面和建筑工程有关的人士可以了解一下。 ...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石油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进行保管,这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如今市场市面是有专门的寄存公司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既然是属于寄存,那么肯定有取回的时间,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当事人和寄存公司商量好的事情,不过不能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做假合同犯法,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


·债权人与已收款举证
      债权人通常包括出借方、供货方、施工方等,是相对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方、供需合同中的购货方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发包方而言的。债权人启动诉讼主张债权,对于已收款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样的呢? 即使长年执业某个领域的..律师,所面临的问题、挑战,也不比年青律师少多少,也一定是在不断学.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