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 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文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供货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
说明:
1、以上玻璃为常规版面(L<3660mm),粗磨边,裁切率≥85%,中空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异形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单片面积不足0.3㎡按0.3㎡计算;裁切率<85%价格另议。
2、以上报价不包括针对此工程玻璃的各项检测费用,但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此价格为含税含运输费及其他所有杂费的单价,不得另行加价。
第四百六十四条 供货技术标准及要求:
乙方供应的材料应符合浮法玻璃GB11614-2009;钢化玻璃B15763.2-2009;中空玻璃GB/T11944-2002;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02;夹层玻璃GB9962-1999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百六十五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第四条 付款约定:
1、首批订单下达后,甲方预付定金 万元给乙方(该定金作为最后一批材料款抵消货款)。
2、乙方发货至20万元时,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的30%,依此类推;最后一批不足20万元也支付30%的货款给乙方,供货结束且完善结算手续后,四个月内付清。
3、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同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电汇方式汇至乙方的合同签订账号。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每一批材料需求,甲方应提前 天报给乙方计划清单。清单上必须确定品种、颜色和数量,并加盖甲方单位章或甲方单位经办人签名。
2、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材料的 <<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3、验收包括数量,型号规格及要求乙方递交的资料等。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4、乙方收到定金后开始安排生产,并应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 天内将相应货物送至甲方交货地点。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30日内提出。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根据甲方施工具体要求时间执行 交货地点: 溧水区白马镇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货 甲方收货签字人:
第七条 结算方式:
单价合同,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乙方逾期发货,甲方按照800元/天收取乙方滞纳金,甲方可在材料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无故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合同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2、遇不可抗力事件延期交货的,可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相关事宜。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其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或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份玻璃瓶购销合同的范文,可以看出我们在拟定一份购销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事先约定好价款、数量、质量标准以及付款方式等等,这些都是比较重要的条款,当然,我们各个公司还有许多不一样的需求的地方,这些也都是我们各个公司需要仔细考虑来设置合同条款的地方,在此我们提醒您在拟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细心,不能大意。

·事实合同违约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事实合同违约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的话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承担,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认就属于有效,如果合同未被追认,则属于无效合同,其损失由签订人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 ?
      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 ?一、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 签订后的合同一般不能反悔,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某些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时可以反悔。 因此,在反悔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尤其是与违约相关的条款,还有就是合同的生效条件,这些都...


·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通点,只是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而主张法定抵销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第一,双方债...


·签了认购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商品房认购书对于各位购房者来说,弊大于利,因为开发商利用认购书可以对购房者做出种种限制,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足够谨慎。而按照商品房交易的惯例 ,一般都是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合同的,同时还需要交付一定的购房定金。那签了认购合同定金可以退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签了认...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如何确定?追偿权如何行使?
      一、关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确定 《民法典》第519条第一款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这是就各连带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至于在连带债务人内部关系中如何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
      一,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可以,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条规定的内容,在民法学中称为物权变动与其基...


·合同只签字有效吗?
      合同只签字有效吗? 一、合同只签字有效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法律并不要求签字的同时必须再加盖公章,二者必须齐备,而是要求当事人或者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合同方可生效。但是,在未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而仅有法定代表...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药材购销合同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药材购销合同 药材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