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的注意事项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就办公房租赁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确,欲承租房屋的性质为办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类房屋,不仅无法申办营业执照,还会带来诸多问题。房屋用途在房产证上有明确注记。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仔细看清楚,以免发生纠纷。3、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办公房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若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若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另外,如办公房有共有人的,还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然可能会导致租赁无效。4、注意转租问题由于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如在经营状况不佳时,可能会涉及到转租的问题。对此,公司和房东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允许转租,因为根据现行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5、注意装修问题另外,租了办公房后,一般都会按照办公要求进行装修。为此,公司和房东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房屋能否进行装修;其次,应对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赁合同后,装修部分如何处理作出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6、注意备案办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双方可将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虽然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二、租赁合同最长年限是多少?《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修建房屋对应的用途也不一样。如果是租赁办公用房,那至少不得租赁一般的民用住宅,不然即使当事人有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可能也会被认定无效。而作为出租人,也要对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用途作出了解,避免出现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从而影响到自身的情况出现。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关于房产的纠纷,如今我国的房价上涨的很快,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关于房产的纠纷,如今我国的房价上涨的很快,这样的状况下对于房产的价值就变得的很高,对于房产的纠纷问题也就变的越来越多,解决这些纠纷就需要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上海房产纠纷是怎样解决的?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房产纠纷是怎样解决的?房屋...


·一、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在签署之后需要公证吗?
      一、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在签署之后需要公证吗?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在签署之后并不强制要求公证。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东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东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东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一、 东台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金额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价评估确定。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及附属物的补偿。征收人还...


·买房子贷款提前还划算吗
      买房子贷款提前还划算吗 1、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享受7折到8.5折的利率优惠。由于已享受较低折扣的利率优惠,目前又处于降息通道中。若央行在年内无降息动作,即使明年1月1日按照近日利率执行,利息也只会比前期更低,房贷提前还款是不合适的。2、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由于等额本...


·新婚姻法 房子加名是否影响房产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房子加名是否影响房产分割? 加名字上去实质上是属于一种赠与,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另一半,是有效的。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


·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 2.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父母离婚后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分割房产。父亲再婚房子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前,会非常关注房屋的价款、地段及其他房屋情况,但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其实提前了解这些内容可以避免当事人利益受损。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来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 一、购房前,确认售房人的真实身份。 购...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之后,对于其他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卖方作出赔偿,那么一房二卖要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怎样公正?
      房产算是每一个人的重要财产,房子的问题也不容小觑。当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维持夫妻生活,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这个问题相信也困扰了很多人,我们今天就对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以及公正的内容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进行公证 法律上不需要,生活中视情况...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