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单位可以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抓住员工的一些错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把错误推到员工身上。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就是员工自动离职,那么单位可以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可以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吗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是员工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员工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单位能否因旷工除名员工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所谓自动离职的规定,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诉员工是无效的。
综上,我们对认定员工自动离职的内容已经有所了解了。严格来讲,我国法律上面并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通常员工要想离职的,都需要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交接手里的工作,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同时,还要求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单位自己要离职。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带回家做。那么员工将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疑惑,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黄金周”在家工...


·哪种情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哪种情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一个好的律师可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案件的判决,这就是律师在我国法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活当中,不管是民事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都少不了律师的身影。在一般的劳动争议当中,员工肯定也需要律师的帮助才可以的。所以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时候,员工不得不考虑...


·在试用期辞职有工资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


·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 1、审查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手续,必要时,提出异议 2、法庭调查开始后,刑事律师律师可代为宣读诉状或答辩状,阐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3、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或法庭调查重点后,刑事律师可提出异议和补充意见。 4、在法...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有不少,有些是因为工资问题,有些是因为被辞退的问题等等。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应该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1、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
      疲劳性骨折工伤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发生的算是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止纠纷,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或...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