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
(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对于耕地的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为30年;再如对于承包地的收回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这些内容都不允许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土地承包合同是双务合同。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
(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满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土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的条件,除非承包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发包人不得自行解除承包合同。但承包人致使土地撂荒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收回发包的耕地。想了解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什么样的?一、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2、农村房屋、...


·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五常市的企业可以通过参加土地拍卖、土地招标等程序拿到土地使用权。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在办好土地使用证后,有资金需求的话企业可以拿着土地使用证办理贷款,这种贷款属于土地抵押贷款。那么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五...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我们知道土地是国有的资产,公民只拥有使用权。而且公民使用权的转让与交易是由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当我们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违法的手段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就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了,违法必究,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认定...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经过申请,提交必须材料,通过审核以后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出台了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一、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大不同 首先,我们来看看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依据。 因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要参照国有土地执行,集体土地上并没有独立的法律规定。所以,关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更多的是依靠地方政策规定。 在国...


·出让土地收回怎么补偿
      在我国,如果要收回出让的土地进行赔偿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无偿”的,不给付任何补偿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有偿”的方式,提供一定补偿,前者大部分是因为遭到行政处罚或者是土地使用期满而收回,是否补偿是要分开看的,而后者在收回时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土地收回补偿有哪些标准,...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经常用于土地承包期间进行签订,以保障承包双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乌峰镇,平均...


·各地银行如何对租售同权?
      各地银行如何对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对我国的银行发展不会产生本质影响,只不过可能未来随着房价的下跌,银行在房贷这一方面的收益会有所下降。可以预见,一旦“租售同权”在某一城市全面落地,势必将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住房租赁市场产生深刻影响。首先,“租售同权”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将从供给侧...


·二手楼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
       新房肯定每个人所期望却只有少部分人会有能力直接购买的,所以如今的二手房也基本上满足了购房者的需求而在市场上非常热销,但是二手房往往所附带的法律问题也让购买者非常都头疼,尤其是二手房的土地使用证更加是让人疑惑,二手楼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 一、二手楼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 1...


·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有什么样的补偿方式
       近几年来我国国家在大量地进行征收土地进行公路铁路建设,其中就包括高速路征地的政策的公布。在高速公路的征地过程中当地政府会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补偿。那么,您是否知道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样的补偿方式呢?其主要补偿方式有等价货币交换、房屋所有权调换等。 一、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