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有哪些

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有哪些 一、前期工作
1、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
2、确定回迁涉及几种备选户型。
3、准备拆迁协议文本
4、确定拆迁安置政策
5、确定人员、片区,分片包干,着手入户对接准备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方案政策,吃透政策,领会精神,准备入户对接工作。
7、对因批准翻建确需测量的,进行实地测量; 8、对于因离婚、去世、继承等原因,且不存在争议的,确需申请变更户主姓名,提交相关证明书面材料。否则,按原房主继续登记。
9、推选拆迁安置工作居民监督小组
二、中期工作
1、发布拆迁公告。
2、由于该地区房屋平房多为危房,明确实施统一拆迁。
3、工作人员入户工作,到户见人,耐心讲解政策,接受咨询,分析每户情况,帮助各家各户拆迁、算账、选房。使居民认识到拆迁的形势和政府的优惠政策,讲解政策,解答疑问,帮助居民进行参谋计算,促其积极拥护拆迁。
逐户登记水、电、暖、气、有线、宽带、固化、太阳能等情况,并开具登记单,户主签字,
4、签署拆迁协议;并申报拟选户型。
5、在协议期限内,腾空房子交院门(楼房交进户门)钥匙,由相关工作人员查看房屋现场清楚验收,并接受钥匙,开具《拆迁验收单》,注明验收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签字。
6、依据时间《拆迁验收单》先后顺序领取选房数序号和确定奖金数额,并上墙公布户主姓名、交房时间,验收人等。
7、持《拆迁验收单》,按选房顺序号到结算处先领取奖励和临居费,并将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交至结算处。
8、回迁安置户根据《拆迁验收单》注明的时间顺序挑选楼房。选楼以每半天为一个单位组进行,每个单位组内时间在同一分钟内的,进行抓阄确定挑选楼房的先后顺序,并开具楼房挑选单、注明挑选顺序号,后续顺序号自然顺延。
9、根据楼房挑选单和选楼先后顺序号,在展板前依次挑选安置楼房的楼号、楼层、单元号、车库等。车库直到挑选完为止,储藏间和单元相对应。挑选楼房的户型必须在自己所报户型中挑选。
10、被拆迁户必须按各组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现场指挥部结算,结算将根据所选房屋情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宽带、固化、太阳能等情况,进行结算,请带好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及有关书面情况进行结算,开据《德州市房屋拆迁结算清单》,经办人签名;
②《结算清单》填写完毕后交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③复核完成后,被拆迁户房主本人在单据经领人处签名并按手印。《拆迁验收单》和户主本人1份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存档。户主已经因离异、死亡、继承等情况同意变更无异议的,按新房主。
④被拆迁户持《拆迁协议》、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结算清单》第二联即财务联,到指挥部财务处领取剩余补偿款转账支票,或者在三日内缴纳不足部分房款;被拆迁户出具收款收条(统一格式),留存身份证复印件1份存档。
⑤领取购房凭证;被拆迁户持支票到银行领取拆迁补偿。如拆迁补偿款不够所选全部楼房款,拆迁户必须现场打欠条,并在三天之内交清欠款后,方能领取购房凭证。
结算兑付完成。
三、后期工作
1、兑付完成后,进行材料收集、汇总、整理,逐户健全档案。
2、认真梳理,做到每户、每帐、原房、新楼相符。 3、组织监督建设,组织回迁交房。
4、接受居民咨询,解疑答问,结算拆迁资金和安置资金,安置户数,面积等。
以上内容分三部分讲述了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从早期、中期以及晚期三个方面阐述了工作流程。拆迁问题相对复杂,一个正确的流程可以保证工作顺利展开,同时也加快拆迁的进度,有计划有准备的安排安置工作。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也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吗只要签订的不是有关公司机密的的或者是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的,进行违约不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公司无故放假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无故放假拖欠工资怎么办?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


·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现如今不管办理的是什么事情其实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的,并且在办事的过程中,还会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所谓的解除劳动合...


·辞退员工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辞退员工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想要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诉讼时效都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针对不同的纠纷,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太一样,那么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


·企业员工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对于一般企业员工,如果有收受贿赂的行为,此时虽然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并不代表就不构成犯罪,这个时候成立的往往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具体的处罚上面,没有受贿罪的重。而对于企业员工受贿的行为,也要先做出认定。那么到底该如何认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员工受...


·劳动关系中断可以补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明。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可以持续到劳动合同结束的那天,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单方面地中断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中断可以补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物品都会有一定保质期,而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一些项目也同样是有一定的保质期的,当然在以前由于技术的落后,以及一些材料的缺失会到导致工程的质量保质期相对来说也是比较的短的,但是现在社会发展了建筑工程质保期又有了新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地点外,还有类似“中国”、“华东地区”、“宝山区和虹口区”等,对于这些约定是否合法和合理的判定,法律...


·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